关于发布2025年度门楣之光·黄浦区科创英才引进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门楣之光·黄浦区科创英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黄人才〔2023〕5号),我委编制了本申报指南,开展2025年度门楣之光·黄浦区科创英才引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相关主体须符合黄浦区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进人才的劳动关系、社保缴纳、个税缴纳需“三统一”。
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区管干部)不在申报范围。
具体支持事项和条件详见《2025年度门楣之光·黄浦区科创英才引进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材料报送
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材料(含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需采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82号恒盛大厦3楼陆文婷收(可现场或快递递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huangpu_kczc@163.com。
(三)申报咨询
1.刘老师:33134800-20526(政策咨询)
2.郑老师:33134800-20575(政策咨询)
3.陆老师:53080900-200 (申报受理)
三、保障措施
区科委负责申报受理,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审核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区科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3.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4.本通知及附件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度门楣之光·黄浦区科创英才引进培育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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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