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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创新团队建设实施细则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一、申请条件

(一 )选拔范围和选拔数量

长宁区域内企事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创新人才群体,均可参评。长宁区创新团队每三年选拔一次,重点选拔推荐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

(二)选拔条件

1.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一般是指由重点学科、行业建设、高新技术研发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拔尖人才以及学科带头人为领衔人,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组建而成的项目攻坚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在3人以上,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学术思想活跃。在团队中核心凝聚作用强,依托的部门或单位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3.团队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可持续的创新能力、国内外相关行业影响力,且方案可行度高、研究和可借鉴难度大、能产生一定社会经济效应。

4.已列入历届区人才资金资助计划的创新团队,原则上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二、扶持政策

1.对审核认定为长宁区创新团队和后备创新团队,分别给予每年一次性资助每个创新团队10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经费,连续资助3年。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新团队人才科研津贴、人才引进、申报项目、出版专著、发明专利、展示成果等。

2.鼓励创新团队上级主管部门(系统)或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资金匹配,并为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创新环境。

三、考核管理

1.相关主管部门(系统)加强对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区人社局将适时开展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资助的主要依据。

2.长宁区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每年年底填写《长宁区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就人才梯队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科研成果等方面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合理。

四、申报材料

《长宁区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可在"长宁虹桥人才荟" 微信公众号- "人才资讯"- “长宁区人才服务-本通"中下载)

五、申报窗口

《长宁区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各主管部门(系统)。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长宁路599号711室

联系电话: 2205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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