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共享发展,增进市民福祉
发布时间:2016-03-29
坚持民生优先,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着力抬底部、促公平、提质量,筑牢织密民生保障底线,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实现全体市民共同迈入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36、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就业结构得到优化,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拓展就业空间。坚持发挥市场化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健全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机制,大力促进青年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低于50万个。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以培育青年创业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加强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创业氛围,改善创业环境。

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统筹用好各类培训资金,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以企业为主体,提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岗位技能。支持企业以新招用的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健全中小微企业培训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专项培训。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促进实现同工同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保障职工休息休假和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大对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公用事业行业等一线劳动者的关爱,切实改善其工作条件。

37、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坚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促进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协调,与行业特点、发展规律相适应协调,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相适应协调,更加注重缩小收入差距,力争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分类有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不同行业特点与发展规律的分配机制。推动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鼓励促进按劳分配和多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让知识密集型创造性劳动获得应有的报酬。分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养老金、低保、失业保险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消除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38、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服务供给、资金保障等政策,为老年人提供专业适宜、便捷高效的服务和帮助,让市民晚年生活更加舒适、更有尊严。

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明晰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对象,针对老年人不同身体状况,提供相应的机构或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参与,形成服务机构公平竞争、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加快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拓展养老服务的资金渠道。健全梯度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财政补贴向居家社区养老适当倾斜,更多采取补需方的补贴方式,实现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

扩大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落实鼓励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等政策,支持社会化、市场化提供养老服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推进养老设施布局规划落地,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预留空间,重点建设社区综合性、一站式老年照护设施,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规模达到16万张左右。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养老服务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逐步形成养老服务的龙头机构和行业标杆。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资质要求,扩大医保对于养老领域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推进社区内助老服务社和护理机构融合发展。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床位建设,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撑力度,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三级医院发展老年医学专科,推动部分二级医院向区域老年医学中心转型,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机构的为老服务能力。建成上海老年医学中心。

树立更加积极的老龄观。倡导“积极老龄化”,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持续参与社会活动。开展“银龄行动”、“老伙伴计划”等老年志愿者活动,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条件,促进老有所为。实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扩大老年优待范围。加快各类公共设施的适老性改造,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老年人的环境和风尚,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39、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公平,以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坚持育人本原,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穿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质多样教育资源的需求。

提升学生身心综合素养。围绕立德树人,一体化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体系,深化德育课程改革,推进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具有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技能,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完善综合评价等配套机制,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强化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的身心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育人能力、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办好家门口的学校。适应人口变化,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学前教育保教服务质量。实施全市基本统一的义务教育办学和管理标准,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组织,促进个性化学习和创新素养培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残障、超常等特殊需求学生更好发展。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高校分类发展,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高等教育规模、类型、层次和空间布局。通过科教融合、产教结合、国际合作等多种形式,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提升高校科研创新与服务能力,着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赋予高校更大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加强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构建中职-专科高职-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联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试点举办五年一贯制院校,重点建设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支持民办职业院校特色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与职业标准紧密结合,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提供多层次、高质量、宽领域的教育与培训,扩大面向各类人群的终身教育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高老年教育服务能力。

40、提升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

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面向全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体系,居民平均预期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期望寿命,建设健康上海。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政府履行提供基本卫生服务职能的平台。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有效服务率,通过社区首诊、逐级转诊,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人事薪酬、监督评价等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医药分开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取消药品加成,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综合补偿机制。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传染病疫情综合监测、风险研判和预警,打造立体化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120”院前急救网络,实现市区郊区一体化管理,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缩短到12分钟以内。加强疾病综合预防,以慢性病为重点,为居民提供全程化、规范化的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利用率。加强生命全周期管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全民健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终身体育锻炼理念,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定位,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调整完善医疗资源布局,在郊区和人口导入地区增设若干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护理、康复、精神卫生、儿科等短缺医疗资源配置,提升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市养志康复医院二期、儿童医学中心医疗综合楼等项目。扩大医疗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调整和新增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医疗机构。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医学学科布局,发展精准医疗、生物医疗、脑科学研究等前沿领域,建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临床医学中心和现代化研究型医院,推进亚洲医学中心建设。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医院持续改进管理和服务,倡导理性就医,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市民就医体验。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41、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形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农村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参保政策。将本市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合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健全失业保险标准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适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加快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开展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试点。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探索扩大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使用范围,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商业健康保险。

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促进形成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调整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和社会救助与物价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引入所有低收入专项救助项目。建立健全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统筹机制。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加强双拥优抚工作。

42、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加快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实物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多渠道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坚持集中建设和分散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时期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30万套左右。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居住使用管理,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实施1500万平方米老旧住房和居住小区综合改造,提高公建配套标准,增加公共空间,缓解做饭难、洗澡难、如厕难等急难愁问题,惠及30万户居民。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住房供应总量,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支持居民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盘活存量住房资源,优化住房市场结构,提高租赁性住房比重。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探索市场化配置资金,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

43、优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整体水平和运行效率。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每一项服务具体的对象、内容、标准、资金渠道和覆盖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内容,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水平。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支持力度。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服务项目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市民服务体验和资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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