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由高校党委负责人选推荐工作,申报人选为中国籍,满足近2年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基本条件,并符合《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工作指导手册》(附件1)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日,每位申报人全年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对2024年、2025年连续申报过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但未入选的人选,将暂停2026年度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项目申报资格一次。基础研究型、工程和应用研究型人选申报范围参考《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研究方向设置目录》(以下简称“2026年研究方向目录”,附件2)填报,技能型人选申报范围另行设置相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体方向,可自行填报。具体附件材料请各高校人才部门工作人员至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人才发展研究部(延安西路900号院区)领取,或联系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人才发展研究部通过机要方式领取。领取材料后,工作人员须妥善保管和使用有关材料,未经同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一)申报方式。高校统一通过“上海市人才计划统筹平台”(以下简称“统筹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各高校统筹管理做好账号使用,避免推荐人选重复申报、逆向申报。首次使用“统筹平台”进行申报的高校,通过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进行注册,注册时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于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报。已使用过“统筹平台”的高校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遗失用户名和密码的请联系工作人员重置)。
(二)信息填报。高校可为拟推荐的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的申请人创建个人账号填写申报信息,也可通过高校账号直接填写申报信息。进入“东方英才计划”系统后请选择“拔尖项目”或“青年项目”,选择“教育平台”进行申报。
(三)附件材料。凡是在推荐表中涉及的重要经历、成果等,须在附件材料中有所体现,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任职证明(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
(四)破格申请。凡是不能完全满足申报条件的对象,由推荐高校出具破格推荐报告,注明破格范围、破格理由,附在个人附件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