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6〕59号)和《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教育平台实施细则》(沪教卫党〔2023〕26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面向本市本科、高职院校科研、教学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拔尖项目教育平台共遴选支持不超过100人,青年项目教育平台共遴选支持不超过200人,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向全市各高校下达推荐申报额度。其中,单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涉外法治重点赛道,不设申报名额限制。人工智能领域申报人才,限定为直接从事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算法模型研发、大数据技术应用、智能软硬件系统开发、人工智能创新场景落地等相关领域,具备独立研究、工程开发、创新应用能力的一线人才。集成电路领域申报人才,限定为直接从事集成电路材料研发、核心装备研制、芯片设计、晶圆制造、零部件配套、封装测试、工艺优化等全链条研究开发、工程技术落地工作的一线人才;涉外法治领域申报人才,限定为直接从事涉外立法、涉外执法、涉外司法、涉外法律服务、涉外争议解决、跨境企业合规、国际组织管理、国际谈判、国际法治协作等涉外法律事务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业人才。
三、项目要求
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由高校党委负责人选推荐工作,申报人选为中国籍,满足近2年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基本条件,并符合《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工作指导手册》(附件1)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日,每位申报人全年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对2024年、2025年连续申报过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但未入选的人选,将暂停2026年度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项目申报资格一次。基础研究型、工程和应用研究型人选申报范围参考《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研究方向设置目录》(以下简称“2026年研究方向目录”,附件2)填报,技能型人选申报范围另行设置相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体方向,可自行填报。具体附件材料请各高校人才部门工作人员至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人才发展研究部(延安西路900号院区)领取,或联系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人才发展研究部通过机要方式领取。领取材料后,工作人员须妥善保管和使用有关材料,未经同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四、组织推荐
(一)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由高校依下达额度,在单位内部组织遴选并推荐申报。
(二)实行重点单位“直通车”自主推荐机制。试点相关重点单位(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聚焦有关重点领域实行一定名额“直通车”自主推荐权限,经“直通车”重点单位按额度推荐的符合相关重点领域人才,可直接进入终审。地方高校“直通车”单位自主推荐人选必须按照“重服务强贡献”办学定位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推荐人选,部属高校“直通车”单位自主推荐人选必须突出国家和本市战略要求,按照“2026研究方向目录”中重点方向推荐人选。通过“直通车”自主推荐进入终审的人选原则上占比不低于30%。相关直通车单位要研究制定自主推荐标准和工作程序机制。
(三)实行顶尖专家推荐申报。鼓励顶尖专家主动发现和推荐高水平优秀人才,除团队和创业项目外,符合顶尖专家推荐要求的人才,可直接进入终审。每位顶尖专家每年只能推荐1名同领域优秀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相关项目。专家推荐均需通过线上评审系统填报有关信息,避免重复推荐,确有特殊情况出现专家推荐超过1名的,按照手写签字时间的先后顺序,以最先推荐的人才为准。具体顶尖专家推荐指同领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市级重点领域引才伯乐和经市人才局认定赋予推荐权相关专家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或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入选团队的领衔人在支持期内每年可推荐1名核心骨干成员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或青年项目(具体核心骨干成员指入选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中团队成员)。顶尖专家推荐可不占高校分配额度。
(四)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申报要求,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统筹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拟推荐人选应当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推荐人选中存在被举报的,用人单位党委应调查核实,若举报属实并经研判影响推荐的,取消推荐资格;若不存在所举报问题的,应将有关举报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市教卫工作党委。
(五)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的教育和监督管理,逐一告知推荐人选有关评审纪律和各项要求,组织申请人签订《申请人承诺书》。相关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请求评审专家或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特殊关照;不得通过编造、传播谣言等形式,诋毁贬低其他单位或推荐人选;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评审环节有向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甚至利益交换等违反评审规定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参选资格。
五、材料申报
(一)申报方式。高校统一通过“上海市人才计划统筹平台”(以下简称“统筹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各高校统筹管理做好账号使用,避免推荐人选重复申报、逆向申报。首次使用“统筹平台”进行申报的高校,通过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进行注册,注册时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于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报。已使用过“统筹平台”的高校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遗失用户名和密码的请联系工作人员重置)。
(二)信息填报。高校可为拟推荐的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的申请人创建个人账号填写申报信息,也可通过高校账号直接填写申报信息。进入“东方英才计划”系统后请选择“拔尖项目”或“青年项目”,选择“教育平台”进行申报。
(三)附件材料。凡是在推荐表中涉及的重要经历、成果等,须在附件材料中有所体现,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任职证明(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
(四)破格申请。凡是不能完全满足申报条件的对象,由推荐高校出具破格推荐报告,注明破格范围、破格理由,附在个人附件材料中。
六、材料报送
自发文之日起,高校可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申报。各高校请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人选通过“统筹平台”系统进行申报;请各高校填写《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规范性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件3),并以党委公函形式提交报告,相关材料真实性审查、公示情况说明、破格情况说明等均应在公函报告中体现,《自查表》和党委报告均需扫描PDF盖章版发送至rcb@sti.edu.cn。直通车自主推荐单位以党委名义报送直通车自主推荐标准和工作程序机制工作报告。如发现申报人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或高校审核把关不严的,将取消申报人选申报资格且追究高校责任,视情况严重的将暂停高校下一年度申报资格。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的高校,视作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一)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处
联 系 人:陈麟
联系电话:23117345
(二)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联 系 人:鲍文彬、王乐、黄程亮
联系电话:62523031、62518018、62522975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吴昊、刘智康
联系电话:17778344043、19979609549
附件:
1.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工作指导手册
2.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研究方向设置目录
3.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平台规范性自查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