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强战略人才力量自主培养的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有关规定,即日启动2026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公共安全赛道)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公共安全赛道)人才遴选,主要培养支持在前沿新兴技术、行业特种技术和警务实战应用等重点方向,取得创新成果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具体包括两类对象:
(一)公共安全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或在专业技术和实战应用中有重大创新,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公共安全青年人才:主要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或实战应用能力,在相关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显著创新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攻防等新质战斗力领域,评选范围设为以下3类群体。
(一)本市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公共安全领域学科研究、技术应用的研究人员;
(二)由市公安局主管的公共安全领域行业协会(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协会、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无人机安全管理协会等)的会员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本市头部民营科技企业或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团队带头人或骨干成员,研发成果已应用于网络攻防、反电诈、视频图像等公共安全领域。
三、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 坚持科学精神,学风端正,潜心钻研,团结协作,勇于创新,长期扎根工作一线,服务发展需要。
4. 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 公共安全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从事与公共安全相关的专业技术、实战应用工作10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公共安全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从事与公共安全相关的专业技术、实战应用工作5年以上,创新发展潜力较大。
6. 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遴选重点
1. 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理论功底、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水平,对行业发展具有前瞻性思考。
2. 创新能力:科研视野开阔,前沿技术研究与实战应用能力较强,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得到业内同行公认。
3. 发展潜力:具有较强进取意识和成长后劲,研究项目处于国内外研究前沿,创新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4. 示范引领效应:创新活动与本市公共安全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对提升新质战斗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5. 业绩贡献:在科研奖项、技术创新、专利、核心期刊论文、重大攻坚任务及实战领域取得突出成果。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或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
其中,申报单位注册登录后,为本单位拟申报人选创建个人账号。申报人员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后,网上填报申报信息(申报平台选择“综合平台—公共安全”,申报项目选择“拔尖项目”或“青年项目”)。单位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
(二)申报要求。同一单位推荐申报的拔尖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推荐申报的青年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
五、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核。市公安局人才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审查合格后受理。审查未通过或需补充材料的,按申报渠道反馈用人单位,补充完善材料。
(二)组织评审。由市公安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初审。对于进入终审人选,市人才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面对面答辩评审。
(三)结果公示。拟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局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市公安局会同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申报联系人:陈谱良;电话:16628800313。
系统技术支持人员:吴昊、刘智康;电话:17778344043、19979609549
上海市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