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强化全球人才资源配置功能,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海外人才支持政策,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综合生态体系,进一步提升静安城区软实力,助力“国际静安、卓越城区”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静安区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区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来静安工作和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主要包括曾在海外留学或就业的回国人员、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
1.构建国际一流引才环境。加强本区“国际服务门户”建设,集成各类涉外服务资源,推进涉外政策多语种集中发布。深化“静心帮办”“静邻帮办”两大政务服务品牌,构建一体化智能服务矩阵。加大海外人才公共服务支持,为国家和本市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永居证、落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和薪酬购付汇等便利化服务,缩短法定办结时限,由原来最长30个工作日平均缩减至3个工作日。推动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五星卡”便利化应用场景落地。
2.实施海外引才包保责任制。统筹发挥全区海外引才工作力量整体优势,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分层分级精准引才机制建设,主动寻聘,逐级包保、量化到点、责任到人,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端人才、海外专业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等来静安就业和创新创业。
3.建立市场化引才机制。统筹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优势,鼓励多方力量主动介入、广泛参与海外人才引才工作。积极落实本市人力资源“伯乐”奖励计划,按照市级奖励资金额度1:1配套区级奖励,给予每家获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区级奖励。积极发挥“市场引才”“以才引才”作用,面向全球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每成功引进一名国家或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引才机构或个人最高50万元的奖励。
4.拓展海外引才渠道。推进海外人才工作站点制度化、网络化、专业化建设,强化市区合作,整合服务资源、共建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人才工作站点,支持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建立全球引才网络,延伸海外服务触角。探索实施全球名校人才直通车项目,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到静安创新创业。实施“静英全球伙伴”计划,发挥头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海外驻点的聚才效应,畅通海外荐才引才通道。
5.支持引进海外青年人才。鼓励区域重点产业引进海外青年人才,对重点企业全职引进获得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强高校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按每人最高5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奖励,同一家单位每年累计最高20万元。(高校排名参考上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符合其一即可)
(二)支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
6.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依托上海静安留学人员创业园,构建“1个主园+N个基地”模式,采用“约看、约课、约请、约办”模式,为留学回国人员来静安工作和创业提供区情介绍、参观推介、约请部门、企业注册、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点单式”服务。打造“静英·海创荟”海归创业人才专属服务品牌,举办创业能力提升课程、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发挥市北高新园区、上大科技园等“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引领作用,给予“海聚英才”基地每年最高5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为海外人才提供项目孵化、创新发展等“管家式”全周期服务。
7.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对在静安成功创业的海外人才,其所成立的创业组织在享受市级创业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注册经营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大就业补贴等区级补贴。
8.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对有意向入驻静安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海外人才创业项目,开展专场项目评审会,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入驻基地,享受孵化、培育、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全流程服务。鼓励海外人才创业项目落地静安,不定期举办垂直路演、优秀创业项目集中展示等活动,助力创业项目市场推广、落地转化。鼓励海外人才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对在“静英”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参赛补贴。
(三)优化海外人才支持保障
9.发挥“全球服务商”计划双向赋能作用。支持“全球服务商”助力企业、人才高质量“引进来”“走出去”,扩大静安专业服务标准化影响力,选择知名度、专业度俱强且符合静安发展导向的人力资源品牌供应商,设立“海外人才服务联盟”,搭建海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开展互访交流、学术研讨、学者访问等活动,深入推进规范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10.扩容海外人才成长通道。积极推荐海外优秀人才申报国家、市、区级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重点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区域内重点企业、机构、研发中心,与本市各大高校开展项目合作,创造良好教学科研条件,建立长期稳定科研资助机制。积极贯彻落实本市国际职业资格与国内职称评价衔接机制,稳步推进涵盖金融管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共计85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工作。
11.建设海外人才综合服务阵地。聚焦深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目标,构建静安“1+N”海内外人才服务阵地,全方位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建设一组高品质区级人才空间,聚焦服务功能、宣传功能、交互功能,以南北产业布局特色为依托,打造国际静安高品质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体。提升人才全周期服务社区工作站点在地综合服务能级,聚焦中小企业现实需求,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人才服务。
12.提升海外人才生活服务质量。分层分类为海外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加大房源筹措力度,优化完善静安国际人才公寓建设。引进的国家和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本市无房的,优先保障入住区级人才公寓,并给予租房补贴;暂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优先纳入本区重点科创和产业人才安居购房政策适用范围。优化海外人才医疗服务,为引进的国家和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绿色通道,点对点提供家庭医生健康咨询服务,定期组织专家人才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和中医养生活动。通过邀约参与静安重大人才及文化品牌活动等,进一步优化海外人才文化及社会融入。
三、附则
(一)本区海外人才相关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责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及本市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的国家及本市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