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已取得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的外籍人才,依法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持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除外)。
二、办事依据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 根据2025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修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5号)。
三、申请材料
有效外国护照。
四、申办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有效护照至受理窗口递交材料(建议由用人单位经办人陪同)。
2.受理窗口核验信息。
3.申请人现场拍摄照片(需穿深色有领上衣,如系统调用的照片符合制卡标准可免于重新拍摄)。
4.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1.持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需在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
2.领取方式分为自取或邮寄。如需邮寄,请在窗口受理环节填写证件邮寄地址,无需邮资。
3.申请人在领取社会保障卡时可同步开通社保功能。如申请人需同步开通社保及金融功能,须前往选定的服务银行办理开通手续。
六、办结时限
自材料接受之日起30日(提交完整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为准)。
七、领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凭本人有效护照至受理窗口领取;
选择邮寄的,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快递员联系。
八、受理窗口及受理时间
(一)受理窗口
1.市级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
2.市级受理地址: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楼16号窗口。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 周五
上午:09:00-11:30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下午:13:3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