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 | 关于开展2025年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 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报送来源:闵行组工

根据《闵行区春申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闵委人〔2025〕1号)有关精神,现开展2025年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般应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无违法失信行为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认定标准

闵行区春申人才划分为顶尖人才(A)、卓越人才(B1、B2)、杰出人才(C1、C2)、精英人才(D)、青年创新人才(E)等五个层次,以及学术类、技术类、管理类等三个类别。具体可登录“春申i才”小程序—人才分类认定模块查询。



三、工作流程

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采用线上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情况后,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MH完成相关信息填写、确认及补充。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无误后,人才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于系统内提交。

2.受理审核。各类人才的认定申请由相关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审核。

3.审议认定。经审核、公示、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的人才予以正式认定。在有效期内享受“春申人才计划”相应的政策扶持和服务。



四、申报材料

1.《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完成在线填报后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字、签章);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海外高校请一并上传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提交认定时距离合同服务期结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以及个人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属创业人才的(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提供企业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符合《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等;

6.人才近期电子照片。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随申办APP等线上申请或线下至派出所开具)

 

五、监督管理

(一)人员流动

经认定的人才在本区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需重新进行人才认定。原申报单位应在发生上述变动后一个月内报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若因不及时反馈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两年受理该单位人才认定申报资格。

(二)退出机制

对违法违纪及其他应当取消人才认定资格的情形的,取消其春申人才认定及相关待遇,并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六、相关说明

1.本次人才认定工作,对认定卓越人才的,所需荣誉有效期原则上应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获得;对于认定标准中“近3年内”的表述限定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对于认定标准中“35周岁以下”的年龄要求限定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于认定标准中“应届毕业大学生”的表述限定为2024年1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

2.对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优秀人才”的认定工作,由区人才局牵头组织研究,提出审核意见。

3.本次申报人才不包括重点企业推荐人才,该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4.人才认定采取常态化受理,按季度审核。

 

七、受理咨询

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1)52270229-803

技术支持:张老师 15821661860



附件: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分类线上申报指导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