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 | 青年博士安居资助启动受理
发布时间:2025-08-12 报送来源: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8月1日起,浦东新区“青创15条”政策中又一重磅支持举措——青年博士安居资助正式开启受理。具体政策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青年博士安居资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属高水平大学STEM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至申请当年的1月1日);

3. 来浦东新区工作的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浦东新区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当在毕业后(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的两年内;

4. 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区属事业单位)。



 二、资助内容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博士,给予10万元安居资助,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在浦东新区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一笔资助,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二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青年博士安居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3.劳动(聘用)合同;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博士另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承诺书;

6.单位同意申报函。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浦东明珠在线”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当前申请人工作单位属于区属国有企业,或属于劳务派遣人员,或有劳务派遣工作经历的,需由用人单位通过“单位法人申请”方式申报。

(二)单位法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https://rczc.pudo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区属国有企业招录的青年博士人才,须经用人单位核实确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申报。



 五、操作部门 

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

闵老师 58602548  陈老师 58600242

电子邮箱:

826516543@qq.com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每月集中审批发放。每月的审批截止时间为当月10日,截止后申报的纳入下个月审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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