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时尚引领标杆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1 报送来源:上海经信委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时尚引领标杆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工作,推进上海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级时尚引领标杆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尚引领标杆企业定义

时尚引领标杆企业是指在服饰尚品、化妆美品、精致食品、运动优品、智能用品、生活佳品、工艺精品、数字潮品等“时尚八品”领域中,发展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有鲜明的时尚表达主张、有持续的时尚创新能力、自主品牌获得市场认同、在行业中有引领标杆效应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本市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经营,经营业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拥有自主品牌,时尚创新成果丰富,有长效的时尚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自截止申请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申报方式

请各区产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发动,请企业按以下方式积极申报:


(一)线上报名

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发至spcf@spcfashion.net,所需电子资料如下:


1.上海时尚引领标杆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宣传照片6张(横版,JPG格式,每张不小于2MB)


5.申报单位宣传视频(横版1920*1080,3分钟以内)


6.申报单位介绍PPT(重点围绕时尚表达力、创新突破力、市场认同力、行业引领力进行介绍,内容简洁明了,不超过10页)


所有资料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引领标杆+申报类别+企业名”命名,并压缩成zip或rar格式。


(二)纸质材料递交


请将申报表及附件以A4双面打印、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份,现场递交至上海时尚之都促进中心。


递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35号


递交时间:2025年9月1日-2日(10:00-16:00)


四、支持政策

入选“2025年度上海时尚引领标杆企业”将获得:


1.择优推荐参评“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2.官方渠道统一发布推广,优先参加官方组织的时尚消费品宣传推广活动;


3.支持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鼓励各区对市级时尚引领标杆企业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五、联系方式

消费品和时尚产业发展处 肖亚15923593795

上海时尚之都促进中心 朱明慧19921516864


附件:上海时尚引领标杆企业申报表.doc


点击查看详情:https://www.sheitc.sh.gov.cn/cyfz/20250806/8032c007e2c84dba81ecd6df086d4021.html?sessionid=-20991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