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报送来源:上海经信委

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人函〔2025〕290号),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市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新型工业化实践,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主要包括:


1.工业服务业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领域。

2.产业数智化转型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领域。

3.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

4.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重点产业。

5.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产业。

6.未来智能、未来健康、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方向。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我市产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人选推荐工作。2025年,面向全市产业和信息化重点支持领域,遴选支持1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企业家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民营企业家一般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3.带领企业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科技创新、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业应在经营业绩、产品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


(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一般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岗位。

3.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其他条件

1.创新企业家项目不设置年龄限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重点支持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

2.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已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申报人所在企业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2022年1月1日以前成立),所属主营业务领域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的主营业务领域也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要求。

4.申报人要严格落实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入选相关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避免人才计划重复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三、材料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申报客户端,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3)工作经历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5)干部任免文件、控股证明或在职证明;(6)项目(工程)成果证明;(7)知识产权证明;(8)荣誉奖项证明;(9)廉洁或无违纪违法证明;(10)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11)收入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1)-(9)项为三个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10)项是创新企业家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第(11)项是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第(12)项为申报人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积极动员企业优秀人才申报计划。申报单位于8月15日(周五)17时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报送至材料受理点。


四、联系方式

(一)创新企业家项目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6030598  


(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

联系人:陈老师 杜老师 联系电话:13681746339  60801508


(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联系人:时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23119326  13501791160 


(四)材料受理点

联系人:陈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15900879311  18121388227

联系地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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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4a851d5004694888993217df115f5f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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