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和《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文化平台实施细则》(沪委宣〔2023〕415号)的有关要求,启动2025年上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文化平台、青年项目文化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和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德艺双馨,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文化拔尖人才(上海文化英才)和青年人才(上海文化新人)。
二、选拔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在本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工作的优秀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今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文化平台共选拔18名左右,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文化平台共选拔22名左右。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加强对高潜力青年人才的推荐选拔。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市管干部要从严控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平台申报。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上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文化平台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在理论、文艺、新闻、出版、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文化创意和经营管理、公共文化等领域专业能力较为突出,承担核心任务。一般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或国际重要专业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重大创作演出任务,作品取得较大社会影响。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优良,德艺双馨。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即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文化英才工程(中宣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本市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项目入选者;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尚在培养期内的。
(二)上海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文化平台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在理论、文艺、新闻、出版、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文化创意和经营管理、公共文化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一定专业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文化英才工程(中宣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本市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青年项目入选者,以及原上海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采取用人单位推荐、社会团体(专业学会、行业协会)举荐等多种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通过“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社会团体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并对人选的道德素质、专业水平、业绩、团队建设等有充分了解,填写推荐意见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区级委办局报送文化平台的,需经区委人才办同意后由区委人才办统一报送。
(二)资格审核。市委宣传部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共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
(三)组织评审。市委宣传部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通过人员的领域类别进行分组,组织专家采取申报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形成拟入选人员名单。
(四)审核审议。拟入选人员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委宣传部审议。
(五)确定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市人才局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由市委宣传部会同用人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六)支持保障。对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文化平台入选人才颁发证书,给予人才奖励金,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单位本部门德才素质好、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注重人才发展潜力、代表性成果评价等。
2.各单位各部门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落实安全保密要求。对于不事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内容,不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电子邮件等渠道传播和对外发布,对于涉密敏感领域的申报人及其材料信息,要做好脱密脱敏处理。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工作7月25日截止。
申报系统说明:(1)请按照平台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2)各申报单位须注册单位账号,每家单位用一个账号审核上报,单位账号可以创建个人账号和下属子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和下属子单位账号填写信息后由单位账号审核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含人选产生程序、专家评议情况、征求意见情况、人选简要情况、单位推荐意见)、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报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任职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3—5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每家单位上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文化平台、上海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文化平台最多各推荐1人,并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八份、汇总表一份、附件一份与申报书合并装订,均为A4纸打印)报送市宣传文化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396号3楼),收件人:高建明 联系电话:52582018。
特此通知。
点击链接,进入申报系统:TalentPlanIndex.aspx?ID=42622&sessionid=28561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