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分类
Q1
闵行区 “春申人才计划” 将人才分为哪些层次和类别?
闵行区 “春申人才计划” 把人才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顶尖人才(A)、卓越人才(B1、B2)、杰出人才(C1、C2)、精英人才(D)、青年创新人才(E)。从类别来看,分为学术类、技术类、管理类这三大类别。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人才在认定标准、享受政策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Q2
这些人才层次和类别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划分依据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重大人才项目、重点人才计划、重要表彰奖励等会被纳入考量,通过对这些项目、计划和奖励的行业公认度、支持力度、入选难易程度、入选者数量以及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因素评估,确定相应人才层次。同时,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的创新贡献度、市场贡献度、人才贡献度等资格条件,也是划分人才层次的重要依据。
二、认定方式
Q1
闵行区 “春申人才计划” 的认定方式有哪些?
采取目录认定、条件认定、授权认定、专才认定相结合的人才认定方式,多维度开展人才评价。
Q2
什么是目录认定?具体如何操作?
目录认定是指编制《闵行区春申人才分类目录清单》,将重大人才项目、重点人才计划、重要表彰奖励纳入其中。根据项目、计划和奖励的相关因素,确定所对应的人才层次。只要人才符合某一目录标准,就能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
例如,某人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为第一完成人,即可被认定为春申卓越人才(B1)技术类。
Q3
条件认定是怎样的流程?看重哪些方面?
条件认定注重市场对人才能力、实绩和价值的认可度。主要依据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的创新贡献度、市场贡献度、人才贡献度等资格条件,来确定所对应的人才层次。当人才达到相应条件时,就可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
比如,某企业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则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认定为春申杰出人才(C1)管理类。
Q4
授权认定是什么?涉及哪些单位呢?
授权认定是向符合条件的重点单位、专业协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开展人才自主认定。
重点单位自主认定:重点单位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等三个类别,由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本市和本区战略领域重点任务情况开展资质确认。重点单位享有的自主认定额度包括基础额度和追加额度两部分。例如,一类重点单位基础额度可自主认定 1 名管理类精英人才(D)、8 名青年创新人才(E);若重点单位引进或培养 1 名顶尖人才(A),还可额外增加 1 名管理类卓越人才(B1)自主认定额度 。
专业协会自主认定:区级重点领域的专业协会(如律师、医师等),每家协会可自主认定 4 名技术类精英人才(D) 。
Q5
专才认定适用于哪些情况?如何进行?
对于通过目录认定、条件认定、授权认定途径无法认定,但为本区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人才,采取专才认定方式。通过部门会商、专家评议等方式予以认定。
比如,某特殊领域人才虽不符合现有认定途径标准,但对闵行区某新兴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就可通过专才认定流程来确定其人才层次 。
三、调整机制
Q1
人才分类目录清单会调整吗?多久调整一次?
建立了人才分类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重大战略任务的实际需要,对划分标准、条件、资格实施定期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确保人才分类认定与区域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与时俱进。
Q2
对于暂未纳入人才分类目录清单的人才项目等,有什么处理方式?
对暂未纳入人才分类目录清单的人才项目、计划、奖励,由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分类建议,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可按相当于该层次的其他优秀人才标准纳入人才分类目录体系。
例如,新出现一个在某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计划,虽初始未在目录清单中,但经行业主管部门提议和会议审议通过,可被纳入相应人才层次标准 。
四、认定程序
Q1
申报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人才认定系统全年常态化开放。用人单位要登录闵行区政务服务系统春申人才一件事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由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开展受理审核。
Q2
什么是免申即享?哪些人才适用?
对部分名单制人才(如经本区申报的国家级、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本区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实行免于申请、直接认定,在认定有效期内可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待遇。
五、认定时效
Q1
人才认定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人才实行期限制管理,顶尖人才认定有效期为长期;学术类、技术类的卓越人才、杰出人才认定有效期为五年;其他人才认定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可能需重新认定,以保证人才持续符合相应标准和区域发展需求 。
六、监督管理
Q1
经认定的人才在本区企事业单位间流动,需要做什么?
经认定的人才在本区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需重新进行人才认定。原申报单位应在发生上述变动后一个月内书面报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若因不及时反馈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两年受理该单位人才认定申报资格。
Q2
在哪些情形下,会取消人才的闵行区春申人才认定资格及相关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闵行区春申人才认定资格及相关待遇,并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违反党规党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或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违反职业道德、学术科研道德规范等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伪造个人经历、学术成就、工作业绩,提交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利用获得的人才认定资格,谋取不当或不法利益的;
·其他应当取消人才认定资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