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张江科学城区域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为在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从事创新研究工作的人才,且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所在用人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区域范围内。
(二)个人条件
为中国籍,近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在申报范围内的人员
1. 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 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用人单位进入“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东方英才计划”进行单位注册登录,并为本单位拟申报者创建个人账号,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后,由申报者个人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拔尖人才申报者选择“拔尖项目”,青年人才申报者选择“青年项目”,申报平台类型选择“综合平台—张江科学城”),由单位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上报提交。
同一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的拔尖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推荐申报的青年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同一人员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
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31日。
三、评审方式
浦东新区人才工作局会同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对拔尖、青年项目申报者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并开展初审。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会同浦东新区人才工作局开展终审,遴选拟入选对象。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樊老师 联系电话:021-54065416,13818844541
阮老师 联系电话:021-54065086,15895878652
浦东新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