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有关规定,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启动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临港新片区作为重点区域之一可推荐若干名额,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聚焦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需求,重点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智能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领域,选拔具备突出专业能力与较大发展潜力,且承担创新研究核心任务的拔尖、青年人才。
申报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中国籍,在临港新片区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地合一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人员。
二、 推荐方式
临港新片区内非公企业申报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后向临港管委会报送有关材料,由临港管委会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市人才局会同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大零号湾组织终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三、 流程安排
1.申报推荐。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s://www.sh-italent.com)—“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填写申报信息,临港管委会将严格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2.开展初审。临港管委会将于2025年8月31日前做好初审工作。
3.开展终审。2025年9月30日前,由市人才局会同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大零号湾组织开展终审工作。
联系方式:
钟老师 68289698-802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