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拟组织开展2025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科技期刊领域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为上海地区科技期刊领域(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且地区号为31的期刊)开展创新工作的人才,应符合如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中国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科技期刊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在一流科技期刊担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在一线专职从事科技期刊工作2年以上,为所在期刊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科技期刊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一线专职从事科技期刊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与发展潜力,为所在期刊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5.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科技期刊拔尖、青年人才申报实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期刊主办单位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期刊出版单位)进入“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单位注册登录,并为本单位拟申报者创建个人账号,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后,由申报者个人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申报平台类型选择“综合平台—科技期刊”,拔尖人才申报者选择“拔尖项目”,青年人才申报者选择“青年项目”),由单位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上报提交。
同一期刊推荐申报的拔尖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推荐申报的青年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同一人员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
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进行脱密处理后填报或上传。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申报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
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7月4日-7月31日。
三、行业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受理点对科技期刊拔尖、青年项目申报者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并开展初审。
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会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开展终审,遴选拟入选人员。
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期间,市科协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入选人员进行考察,进一步核对有关信息。考察期间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选资格。
特此通知。
申报联系人:
康迪宇,联系电话:18917700975
刁惠晶,联系电话:15821188851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