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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沪委人才办〔2023〕22号)、《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20号)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5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才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一)选拔对象

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才选拔主要评选培养在落实城市总规,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领域取得创新成果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具体选拔对象包括两类:

1.规划资源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规划资源相关专业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或在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创新,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年龄不超过45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规划资源青年人才:主要是指在规划资源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或技术操作能力,在相关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申报年龄不超过40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数量

本次共选拔9人,其中规划资源拔尖人才3人,规划资源青年人才6人。

(三)选拔范围

1.申报人须为中国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选拔方向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地矿找矿等领域。向参与“量子城市”建设、“沪派江南”营造、低效产业用地盘活等重点领域及上海规划资源领域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等重点项目的人员适当倾斜。

2.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

3.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坚持科学精神,学风端正,潜心钻研,团结协作,勇于创新,长期扎根工作一线,服务发展需要。

 (二)规划资源拔尖人才

1.专业能力。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国际国内领先的学术研究水平,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创新能力。能够主持解决规划资源领域中的重大技术或改革问题,业绩突出,创新性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3.发展潜力。申报的支持项目以追求突破性进展为目标,围绕推进规划资源领域重要改革等开展创新研究,研究项目和成果处于国内外研究前沿。

4.示范引领效应。创新活动与本市规划资源发展需求和实际紧密结合,创新成果可在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规划资源青年人才

1.专业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掌握本行业的关键技术,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对行业科技发展有前瞻性、创新性思考。

2.创新能力。科研视野开阔、研究能力较强,在本行业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中崭露头角,获得一定学术成就,得到同行专家一致认可。

3.发展潜力。善于创新、敢于突破,有志于在规划资源相关行业领域潜心研究,具有较强创新思维和成长后劲。能面向科技前沿和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研究,创新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4.示范引领效应。具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在推进规划资源事业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各单位要坚持“破四唯”“立新标”,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注重人才发展潜力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评审中不得以其他“帽子”作为前置条件。

(二)专家推荐。获得同领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等顶尖人才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的,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不占用用人单位或行业部门推荐名额。每名专家每年可推荐1名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相关子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高峰人才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推荐其团队核心骨干成员的,可不受推荐人数限制。通过专家推荐的申报人需填写《专家推荐表》。

(三)社会团体推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社会团体、顶尖专家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由单位统一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拔尖人才最多不超过1人(在沪高校2人),青年人才最多不超过2人(在沪高校3人)。

本次选拔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并纳入本市征信黑名单。

四、支持保障

对入选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员由市人才局发文,公布入选名单,并印制发放入选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s://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 —“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 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

(二)纸质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人选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学校(南丹东25号4楼),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联系人:

余老师  64696400(材料受理咨询)

陈老师  63193188-13063(政策咨询)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