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始申报啦!
发布时间:2025-06-30 报送来源:上海科技创新政策服务

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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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申请?

o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

o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

“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科技型中小企业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核查工作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将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首次参评的企业。

• 注意: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联系方式:021-53080900-530

系统支持:010-69943997、010-69943998 

账号问题:详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首页——滚动窗口——操作手册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各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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