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开始了!
如何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申请?
o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
o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
“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科技型中小企业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核查工作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将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首次参评的企业。
• 注意: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联系方式:021-53080900-530
系统支持:010-69943997、010-69943998
账号问题:详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首页——滚动窗口——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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