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引育力度,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升单位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及《崇明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崇明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入驻单位及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及《崇明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5年崇明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入驻单位及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须同时满足:
1. 注册地、税管地均在崇明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分站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能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所提出的研究项目有利于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也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的科技和管理人才;
3. 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4. (二)优先申请入驻条件
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单位主营业务符合本区重点生态产业发展方向(现代农业、海洋装备、人工智能、健康养生、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
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荣获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承担区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荣获区级以上荣誉及奖励等的单位;
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瀛洲英才等所在的单位。
二、工作流程
01项目申报
单位首次申请入驻基地及项目,填写《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1)及《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附件2)。已获批入驻基地的单位申报新项目,填写附件2即可。
02项目评审
基地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核,组织专家评审,对单位资质、科研能力、项目技术含量以及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揭榜领题”项目名单。
03项目发布、对接及立项
向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布,并组织开展企业和博士生的项目对接。单位和流动站、博士后人员达成合作意向后,即列入拟立项名单。
04授牌入驻
首次立项成功的单位即成为基地入驻单位,授牌“上海市崇明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
三、入驻单位职责
§ 根据项目期限和参与研发方式不同招收在站研发型博士后人员或全职研发型博士后人员,并根据项目难度和研究计划,确定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在站研发型)或2-4年(全职研发型)。
§ 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签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合作期限、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归属、人事管理责任、违约责任及其他未尽事项。
§ 与博士后人员共同签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计划任务书》,作为项目验收评审的依据。
§ 建立博士后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包括博士后人员招收、日常管理、中期考核、出基地考核等。
§ 对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的评估、考核,并对其个人品德、职业道德进行考察。
§ 四、扶持政策及管理
市级政策支持。市博管办对进入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员,根据当年博士后经费安排,提供部分日常经费资助。全职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3万元,在站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万元。
区级政策支持。根据市级部门提供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给予1:1配套资金资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全职型博士后申请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研究课题(项目)立项,根据立项等级,分阶段最高资助20万元。对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的博士后团队最高给予创业补贴100万元或创新项目补贴6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给予最高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等资助。
资金规范管理。资助资金须全额用于立项项目,给予博士后个人的资助资金必须足额给到博士后本人。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日常的管理、行政、运营等成本的支出。
五、工作要求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各园区高度重视,按照申请条件,认真排摸,支持和鼓励本行业、本区域内单位踊跃申报。对标杆性企业,要定点宣传,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各集团公司于7月10日前,负责牵头汇总并报送附件1和附件2至崇明区人才工作局(电子版通过政务云发送,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有关企业单位也可自行申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mqcbrc@163.cm)。申报表格可在崇明人才网(www.shcmhr.com)下载。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联系人: 施雯 59611608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人民路68号3号楼305室
附件: 附件1.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2.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docx(点击下载)
上海市崇明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