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 | 2025年“虹口英才计划”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5-04-08 报送来源:虹口人才

2025年

"虹口英才计划"申报

为落实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重要部署,更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现、培养和激励各领域人才,现启动2025年“虹口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选树新一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虹口英才计划”申报条件、推荐途径及时间节点如下,有意向者赶快了解详情,抓紧时间申报吧!

part  1

申报类别

设立虹口领军人才、虹口拔尖人才、虹口青年英才三个类别。申报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初审平台、一个人才类别进行申报。

part  2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德素质优秀、专业水平过硬、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

3.在本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引进或培养的各类优秀人才;

4.人才一般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自主创办企业;

5.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评审认定范围内。

(二)其他条件

领军人才

(1)在高校、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企业、社会组织等任职核心岗位;

(2)带领团队在重大项目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创办企业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

(3)年龄一般在60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创新工作活跃、取得卓越成就或产生深远影响的,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4)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拔尖人才

(1)在所在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重要技术岗位;

(2)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或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经营管理等能力,在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层治理、城市建设、专业技能等领域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青年英才

(1)在所在行业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对区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层治理、城市建设、专业技能等领域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part  3

推荐平台

设立10个推荐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1.航运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投促办负责,承担航运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2.金融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服务发展办负责,承担金融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3.现代商贸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商务委负责,承担现代商贸、外资企业创新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4.科技创新及绿色低碳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科技经济委、区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其中:区科技经济委承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发展改革委承担绿色低碳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5.规划建设和城市更新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共同负责,承担城市建设、片区更新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6.教育卫生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其中:区教育局承担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承担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工作,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医学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7.文化体育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分别负责。其中: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体育局承担从事体育竞技、体育训练、体育教育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8.基层治理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分别负责。其中:区委社会工作部承担社会治理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司法局承担法律服务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9.高技能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

10.其他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人才工作局、团区委共同负责,对于上述领域外或上述平台未推荐且表现优秀的其他人才,根据总体报名推荐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推荐工作。

part  4

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进行推荐。申报人须填写《“虹口英才计划”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2)。如为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的人选,还须提交《专家推荐表》或《社会团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举荐方和申报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记录,并取消下一届参与申报推荐的资格。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

part  5

各平台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1.航运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投促办受理地址: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23楼

联系人/电话:唐老师   65953818-603

2.金融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服务发展办受理地址:飞虹路380号一楼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35073020

3.现代商贸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商务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联系人/电话:龚老师   25658331

4.科技创新及绿色低碳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科技经济委受理地址:飞虹路380号2号楼201室

联系人/电话:费老师   25015334

区发展改革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405室

联系人/电话:林老师   25658446

5.城市更新和建设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建设管理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6楼

联系人/电话:唐老师   25658241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受理地址:东体育会路359号518室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65533550-2262

6.教育卫生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教育局受理地址:祥德路96弄11号623室

联系人/电话:余老师   65758717

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403-2室

联系人/电话:万老师   25015467

7.文化体育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委宣传部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011室

联系人/电话:胡老师   25657397

区文化旅游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208室

联系人/电话:王老师   25658257

区体育局受理地址:东江湾路444号四区体育局223B室

联系人/电话:施老师 王老师  56965540

8.基层治理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委社会工作部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320室

联系人/电话:黄老师   25657188

区司法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511室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25658544

9.高技能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514室

联系人/电话:吉老师   25015516

10.其他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人才工作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717室

联系人/电话:邹老师  25657420   徐老师  25657421

团区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408室

联系人/电话:潘老师   2565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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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虹口英才计划”申报材料清单

2.《“虹口英才计划”申报表》

3.《专家推荐表》

4.《社会团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