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 | 第五届“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闵行区选拔赛)报名正式开启!
发布时间:2025-03-25 报送来源:闵行组工

政策

类别

政策

项目

内容

政策

类型

人才

政策

人才

计划

对于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入选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业项目以及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创业项目和领军项目、青年项目,享受生活补助、参保、税收、子女入学等方面相应支持政策,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

1.进入决赛阶段并获得金聚奖、银聚奖、铜聚奖且同时符合春申人才计划领军项目创业组“面上选拔”条件的选手,可通过“以赛代评”直接纳入春申人才计划领军项目。

2.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初赛路演环节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春申人才计划青年创新人才。

3.项目落地闵行的获奖选手(含团队核心成员)直接纳入闵行“春申人才计划”,可享受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方面的14项综合服务。

人才

引进

获得金、银、铜奖的非上海户籍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按规定申办人才引进落户。其中,金奖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落户总人数不超过5人;银奖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落户总人数不超过3人;铜奖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落户总人数不超过2人。

人才

安居

对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获奖选手以及团队核心成员,可优先申请入住市、区两级人才公寓,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总人数不超过3人。

会员

服务

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可获得上海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会员资格,享受对外交流、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各项专属服务。

参赛

补贴

金、银、铜奖获奖选手可分别获得10万、5万、3万元参赛补贴。

获得初赛优胜奖的人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进入决赛并获奖的人才按照市级奖金1:1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配套奖励。

区级

金融

政策

投融资
对接

获奖项目纳入“海聚英才”创业投资基金联盟项目库,免费获得不少于5次参加“海聚英才”路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10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对接机会。获奖选手及项目可获得相关机构提供的投资优先对接服务。

参赛项目可与闵行区“春申人才新高地”投贷共创伙伴进行对接,优先获得金融投资、银行信贷、应用场景对接、商业模式落地、市场业务推广等赋能服务。

信贷

支持

获奖选手及项目可直接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人才信用贷款和最高3000万元的企业信用贷款。获奖选手实际控制的、用于转化项目成果的企业,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直接申请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信用贷款;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可直接申请最高1亿元的企业信用贷款。

政策性
担保

晋级复赛及以上的参赛选手所创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运作规则及审查条件的,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担保额度;符合大型企业要求的,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担保额度。

个人金融服务

获奖选手及其企业雇佣员工,可获得最高100万元低利率的个人信用贷款服务。获奖选手可获得优惠的住房租赁服务和个性化、定制化的个人保险保障服务等。获奖选手在上海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在统筹银行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的基础上,按照下限执行。

专属金融服务

获奖选手可获得银行提供的专属客户经理、专业服务团队、专属服务通道、财富服务管理、全球撮合服务等专属金融服务。

产业

政策

办公

空间

尚未在上海市注册企业的获奖选手,可由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提供最高300平米的免费办公空间。尚未在上海市注册企业且晋级复赛及以上的参赛选手,可推荐入驻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平台,优先享有租金补贴或租金减免。

对入孵莘闵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给予入孵期间不超过200平方米50%--100%给予房租减免优惠。

项目

扶持

为获奖选手所创企业提供政策直通服务,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申请条件的可直接评价入库,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申请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认定。获奖选手所创企业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申请条件的,可在“特色化指标”评价中按照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分值。获奖选手申请市、区级产业政策和项目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知识

产权
服务

为获奖项目和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侵权风险防范、核心知识产权布局、纠纷应对策略等服务,帮助企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主动化解或降低商业风险。

其他

支持

政策

行业

交流

获奖项目可定期免费参加产业对接会,获得与业内头部企业的直接交流机会。

峰会

推介

获奖项目可获得“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峰会展示机会以及峰会邀请函。

创业

训练营

结合创业训练营,提供商业计划书辅导、融资辅导、落地对接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市场化的产品,推动项目落地。

媒体

传播

支持获奖项目对接各类媒体,开展多途径宣传推介。

区级

引才

奖励

引才奖励计划

(一)推荐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应当经“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评审,并按评审结果,分为A、B、C三类:

A类:同届大赛内推荐2个及以上项目获得总决赛资格;

B类:同届大赛内推荐3个及以上项目获得复赛资格;

C类:同届大赛内有效推荐上海赛区初赛参赛项目15个及以上或非上海赛区初赛参赛项目10个及以上。

(二)项目推荐个人同时为大赛参赛项目的参赛人或团队成员的,不能推荐本人的参赛项目。

机构或个人引荐以上项目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A类:推荐2个及以上项目获得总决赛资格,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推荐1个项目获得金奖,奖励10万元;每推荐1个项目获得银奖,奖励5万元;每推荐1个项目获得铜奖,奖励3万元。每届奖项数量不超过10个。

B类: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届奖项数量不超过30个。

C类: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届奖项数量不超过100个。

若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数量超过奖项设定名额,则根据推荐项目晋级情况,择优遴选并予以奖励。

推荐项目参加同届大赛的同一机构或个人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累计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进行奖励。

对进入复赛或总决赛的外省市或种子期项目,须自项目获奖之日起6个月内(以大赛结果公布之日起算)在沪完成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后,方可申请奖励资金;1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作放弃。

推荐机构推荐人才及项目参加“海聚英才”大赛,每一人入选国家级、市级人才计划,给予最高20万元引才奖励。

注:具体政策条款以正式发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