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主要内容:
非上海户籍,本人及家庭在上海无房且按照本市购房政策规定,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中央在沪企业高层次人才,经审核通过后可在本市范围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落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311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