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摘要)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政策主要内容:
围绕我市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建设,聚焦绿叶蔬菜、畜禽渔业、区域特色农产品、种源、花卉等重点领域,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设施装备先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标杆型高质量都市现代农业项目。
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包括区属项目和市属项目两种类型。崇明区、金山区、奉贤区三个远郊区区属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且最多不超过4000万元;其他区区属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且最多不超过4000万元。市属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且最多不超过4000万元。区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比例由各区自行制定。
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且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纪录行为。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3)财务管理规范,申报主体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财政补助申请额的50%。
(4)各区(市属企业)年度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落实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各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张妍琼
电话:23116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