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保费补贴项目(摘要)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政策主要内容:
对符合《关于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范围的企业和机构,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贴,单份保单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1. 申请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申办者(个人除外)、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机构和企业,以及提供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的企业。
2. 药品为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的化学药品第1-3类;中药注册分类第1-4类;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为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分类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为现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3. 药物临床试验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医疗器械人体临床试验须在国家或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医疗卫生机构发起的临床研究须提交伦理批件,并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注册标准并获得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 批准的试验注册机构和平台注册。
4. 投保的保险公司及条款为经公示备案的机构和条款。
落实单位:市科委
联系人:科技服务热线
电 话:4008205114、80082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