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调整援助支持项目(摘要)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政策主要内容:
对符合援助条件,并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取得调整成效的企业,按照最高贸易调整援助服务采购金额的40%,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
1.在上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并且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没有严重以上(含严重)负面记录,且未发生拖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
2.在援助期限内,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严重影响,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且主要产品产销量、产销额、利润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的企业。
3.根据援助方向通过采购第三方开展与调整相关的产品检测和认证、市场开拓和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企业。
落实单位:市商务委
联系人:瞿大光
电话:23110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