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摘要)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政策主要内容:
优化首版次政策,对于首版次软件产品上市一年内3个销售合同(企业自选)的累计金额,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1. 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2. 支持以下领域: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工控安全等工业软件;金融、电信、能源、交通、水利、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国防科技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产品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核心软件;工具、测试等支撑类软件;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领域。
3. 拥有软件产品首次发表的软件著作权,其产品性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4. 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50万元;
5. 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落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联系人:华宇涵
电话:2311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