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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证件(摘要)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R(人才)签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政府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2.上海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3.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

4.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含硕士)的外籍人才;

5.由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企业、上海市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工作聘雇或邀请的外籍人才;

6.持R字签证入境,并持有《外籍高端人才确认函》的外籍人才;

7.国内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

F(访问)签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邀来华进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非商业性交流、访问的外国人;

2.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

3.上海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4.由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

外籍华人签证证件申请条件

1.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及其子女、中国公民的外籍子女;

2.在沪从事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体交流活动或处理私人事务需短期停留的,或在上海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