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鼓励人才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在国家、本市和本区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各类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奖的创业组织或团队。
(二)资助条件
1.获奖的初创期创业组织或团队应在两年内落地本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 ;
2.创业项目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良好,且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创业组织或团队信用记录良好。
二、扶持政策
给予获奖的创业组织或团队一次性创业资助。具体标准为:
1.在国家级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助。
2.在市级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助。
3.在区级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长宁虹桥人才荟"微信公众号一“人才资讯”- “长宁区人才服务一本通”中下载) ;
2.国家、市级和区级创业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
3.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窗口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长宁路599号713室
联系电话: 220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