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
(一)适用对象
民营科技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长宁区的民营企业;
2.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中任何三项条件:
(1)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
(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硕士学历以上人员满足
下列条件:
(1)数量不少于10名,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与企业依法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2.企业具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创新项目和科研成果;
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三)申报材料
1.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科研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各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等情况) ;
4.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论文论著、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注册商标等) ;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新录用硕博土人员生活补贴
(一)扶持政策
对经认定的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新录用的硕士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新录用的博士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基地每年补贴总人数不超过5名,连续补贴3年。
(二)申报材料.
1.硕博士个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2.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择优推荐
《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人才补贴单位申请表》、《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人才补贴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可在“ 长宁虹桥人才荟”微信公众号→“人才资讯”-“长宁区人才服务-本通”中下载),并附申请人提供的个人材料。
三、申报窗口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系地址:长宁区安西路35号
联系电话: 52388296、 523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