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1年人才积分租房补贴下发的通知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各单位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青浦区人才积分租房补贴奖励人员,现上报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银行卡需为本地开户且注明开户银行,盖单位公章);
二、本人2021年度社保缴费记录(区社保中心自助窗口或上海人社app导出。截图无效)。
三、本人2021年度租房协议及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因房东原因不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也可由用人单位和租房所在地的社区或街镇出具居住证明。(提供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租房补贴金额按2021年有效租房月数核算)
注意事项:已购房、已离职或放弃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填写已购房/离职/放弃停发申请(盖单位公章)并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备案。
请于10月8日(周五)下班前由单位人事或本人将材料递交至青浦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青舟路220号224室),请勿快递。逾期视作放弃当年度租房补贴申请。
联系人:吴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33868668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