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正式申报的通知,张江黄浦园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可申报科技人才项目专项资助!
而此前已按照“预申报通知”在线提交预申报材料的项目,自动转为正式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无需重新填写和提交项目申请。另外,正式申报范围相较预申报略有增加,具体详见下方“项目周期”板块。
申报主体及条件
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张江高新区黄浦分园范围(见下图,点击这里可查看详情)之内的企业、机构均可申请该项目。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非营利性法人机构具有常设工作机构和健全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周期
项目开展报名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周期内,且获得相应证书。包括2020年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2020年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2020年上海青年拔尖人才,均在本次申报范围中。
科技人才项目分为D14、D15两个子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D14:对聘用高级专家、杰出青年人才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对在项目周期内聘用高级专家、杰出青年人才的单位予以奖励,所聘用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相关柔性聘用协议。
针对同一名人才给予用人单位的奖励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单位累积所获奖励不超过500万元。用人单位可将奖励资金自主用于建立人才培育池、支持人才科研和个人生活补贴等方面。
一、对聘用符合下列要求的高级专家,根据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人才聘用经费给予用人单位50%的奖励。
除第1类高级专家可柔性聘用外,其他专家需全职聘用。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克拉福德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科奖以及美国国家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英国皇家金质奖、科普利奖获得者(或提名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二、对全职聘用符合以下要求的杰出青年人才,根据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人才聘用经费给予用人单位40%的奖励。
1.国家级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
2.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全职聘用高级专家、杰出青年人才的劳动合同、上一年度人才个税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和其他聘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和绩效等)银行转账凭证,并提供单位自制的全职聘用费用汇总清单(用于受理部门测算奖励基数)。
(3)柔性聘用高级专家的聘用协议、柔性聘用费用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单位自制的柔性聘用费用汇总清单(用于受理部门测算奖励基数)。
(4)人才荣誉证书、政府文件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除费用汇总清单外均为复印件。
Q&A
1.单位所聘用的高级专家、杰出青年人才必须是项目周期内新引进的人才吗?自主培养的人才是否可以列入项目?
科技人才项目鼓励用人单位引进和自主培育人才,在项目周期内引进或自主培育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杰出青年人才都可以申请本项目。
引进的高级专家和杰出青年人才引进时间(一般是首次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需在项目周期内,自主培养的入选(获奖)时间需在项目周期内。
2.人才项目周期具体如何计算?
外部引进的人才聘用时间需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内部培养的人才获得称号时间需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称号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D15:对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计划的人才给予奖励
对在项目周期内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计划的个人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2)入选人才的劳动合同。
(3)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荣誉证书、政府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方法
申报主体请于即日起登录上海市财科投信息平台(http://czkj.sheic.org.cn/czkjtr/),于2021年12月27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6:30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在线申请后及时与我们联系,便于我们后续跟踪服务:
黄浦区科委(张江黄浦办)产业推进科
33134800-15014 陈玥皞
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33134800-10936 殷敏
33134800-10933 费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