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级职称申报有哪些?(第三弹)
发布时间:2021-09-22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申报人近五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获博士学位,任记者、编辑职称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任记者、编辑职称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任记者、编辑职称7年以上。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5年以上。

3.对不具备规定资历的申报对象

一般不受理申报。少数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新闻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在任记者、编辑职称期间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获中国长江韬奋奖(包括原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或上海长江韬奋奖(包括原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一次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或上海新闻奖特别奖)两次。可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出申请,由单位推荐,经审核后,进入评审。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在任主任记者和主任编辑职称期间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同样方法提出申请。

4.任职资历计算到2021年12月底。

(三)论文

1.总体要求

(1)所提交的论文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习近平新闻思想,坚持正确的导向,鼓励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

(2)所提交的论文必须遵守学术规范;

(3)凡两人以上联合署名的论文,认定第一作者的申报资格;

(4)如发现申报者的论文存在请人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若在参评期间发现,则不予评审;若在评审通过后发现,则取消评审结果。

2.基本要求

(1)申报新闻正高级职称者提交2篇论文;申报新闻副高级职称者提交1篇论文;

(2)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称以来在公开发行的省市级新闻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并具备论文的基本要素;

(3)所提交的论文主题应为新闻传播专业方面的内容,相关工作总结、工作综述等文章,新闻作品集以及其他专业的论文不可作为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依据;

(4)今年《新闻论文选》的参评作者在截止申报前接到入选通知的可申报,如未能通过论文审定组评审的未发表论文,申报人员未作实质性修改,在非新闻与传播学相关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不受理申报,认定及解释权归高评委。

3.绿色通道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者,可用任现职称以来发表的代表作替代论文进行申报。

(1)中国长江韬奋奖(包括原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上海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上述称号获得一个即可);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入选上海领军人才的新闻采编人员。

申报新闻副高职称的,至少提供1篇代表作;申报新闻正高职称的,至少提供2篇代表作。

代表作是指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的获奖作品(如获奖者为集体,须明确个人所担任角色及贡献,并经单位核实)。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完善岗位聘任条件,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

外语类媒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应提供英语专业证书(或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发表、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五)转评要求

凡已受聘担任其他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入新闻系列,须符合本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中的政治、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并在现新闻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转评同一级别的新闻系列高级职称。

(六)诚信的要求

按全市统一要求,申报人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2021年版)。

(七)岗位缺额申报的要求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岗位缺额推荐申报。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2日(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的时间。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首次网上材料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10月8日至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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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以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为目的,为促进技术与产业、研发、人才和资本等要素资源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评委会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和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

(三)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专业中级资格后并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取得经济师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注:从2022年起,按照规定将提高至10年)。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师岗位须满1年;取得相关其他中级职称,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岗位须满3年。且总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规定。

对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上述学历者,则取得学历后的任职资历不得少于1年。

6.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自按规定聘任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四)工作业绩要求

在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并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实施技术转移项目3项及以上,成功将技术成果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形成较好的经济收益,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作为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人,成功将科技成果项目(产品)实施产业化,并完全符合预期目标,累计实现销售额不少于3000万元。

2.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方案策划、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服务,实现资源的凝聚、整合与利用,落实并完成技术转移项目5项及以上项目,累计实际到账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作为技术转移机构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较大贡献,累计收取的技术转移服务费不少于300万元。

(五)学术成果条件

在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并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后,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课题)工作总结两篇以上,在总结中必须阐明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和贡献,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2名在职同行高级职称专家认可并推荐(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

2.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投融资协议,或制定政策性文件、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行业发展报告等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可。

3.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篇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书刊号)公开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论文(著作除外)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其他论文提交,需上传刊物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六)继续教育要求

受疫情影响,申报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共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必修课程完成不少于60学时(2016年至申报截止日前的学时可计入)。

(七)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

本年度申报人应参加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考试笔试。本市逐步将笔试成绩合格作为参加评审的条件。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4日,申报者需在此时间段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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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物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任职条件

1、获得理工类、医药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生物医药专业工程师满2年或从事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获得理工类、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后,评聘生物医药专业工程师满5年或从事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获得理工类、医药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评聘生物医药专业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从事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4、相关高级技师申报的,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

(2)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其中相关技能岗位年限可对折计算成专业技术岗位年限);

(3)获得相关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任职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或者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

申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工作

评聘工程师或从事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后,以下成果至少取得1项:

1、负责或主要参与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集体奖项中个人排名前五位)。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改造革新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生产技术难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得到有关权威机构认可(提供相关认可机构颁发的证明)。

7、组织或参与大健康领域有关的科研、生产、技术服务等相关的技术项目,获得有关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8、组织或参与药械相关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应急处置、防疫抗灾等公共安全应急响应时期药械类产品科技攻关、应急审评核查、供应保障等,为保障公众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需提供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励或者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论文/技术总结

1、论文/技术总结要求

评聘工程师或从事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后,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学术著作等学术成果(不含编著、教材,合作人数不超过3人),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本人在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岗位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中,独立撰写并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不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2、提交说明

(1)申报人员在国内外医药、医械类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以书刊号为准),需提供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上传发表论文为PDF格式。

(2)如申报人员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概要。

(3)全日制高校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4)为防止学术腐败,申报人员需提供论文“查重度”相关证明。

(三)知识产权

申报人员有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专利并获得授权,需提交专利证书以及使用情况。

(四)演讲发言

申报人员近5年有生物医药相关学术论坛演讲经历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五)单位工作考核要求

近三年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继续教育要求

2021年浦东新区生物医药首次高评,不设继续教育要求。2022年高评需提交继续教育90学时证明,包括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具体详见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专业科目60个学时,各类生物医药学术论坛、企业内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培训、本市知识更新及生物医药专业知识项目均可计入专业继续教育学时。

(七)专业答辩

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论著/技术工作总结,重点考量个人专业经历、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采取现场或网络形式进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

如申报人员参与国家、本市、本区各类科研项目研究及人才培养计划,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平台注册申报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5日。在审核期间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审核通过者将发放受理号。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9日。材料及评审费交至受理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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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具有推动翻译行业发展的职业使命感,具备相应的翻译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4、任现职期间,近三年翻译业务考评和年度综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一级翻译资格(水平)考试成绩

申报英语一级翻译评审者,必须先参加英语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合格标准或评委会规定的2021年参评分数线。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只达到评委会规定的参评分数线的考试成绩当次评审有效。2021年参评分数线参照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官网的说明。

(三)学历、资历条件

1、一级翻译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2年;或具备翻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或具备翻译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4年;或具备非翻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5年;或取得同声传译翻译专业资格证书且满足上述学历和年限要求。

翻译相关专业指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和翻译学科所包含的各专业,及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2、译审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5年。

3、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业绩和贡献条件

1、一级翻译

(1)笔译

二级翻译任职期间,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完成20万字以上的笔译工作,或完成15万字以上的省部级重点项目笔译工作(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附明细清单);

正式出版译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公开发表译文3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2)口译

二级翻译任职期间,完成不少于100场次(每场不少于30分钟)正式场合的口译工作(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附明细清单),并提供不少于3场次(每场不少于30分钟)的口译现场录音材料。

2、译审

一级翻译任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审定正式出版物30万字以上,或完成30万字以上的笔译文稿的审定工作(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附明细清单);

(2)承担国际会议、涉外会谈等重要场合的口译工作30场次以上(每场不少于60分钟),并提供不少于5场次(每场不少于60分钟)的口译现场录音材料;

(3)正式出版著作2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公开发表译文6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4)出版翻译理论研究著作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公开发表翻译理论研究论文3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5)主持省部级翻译类研究课题1项;

(6)主持省部级外译项目1项。

(五)继续教育条件

鼓励翻译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水平。翻译专业人员取得现有职称后,每年应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六)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一般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以来,在年度考核中两年达到优秀或相当于优秀等次。

2、在工作质量、数量、业务水平等方面都已达到或超过了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并出版过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论文(译文)或其他相关作品。

3、在业务工作中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奖项。

4、业务水平得到同行的认可,须提供两名同行正高级专家的推荐意见。

破格申报人员须根据上述条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证明。自由职业者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破格申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证明。

(七)“直通车”条件

对在外交、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推动翻译行业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业绩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具体申报可向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八)答辩要求

以下情况需进行答辩:

1、破格申报者;

2、近3年内曾参加过评审而未通过的;

3、评委会认为其他需要通过答辩进一步了解情况的申报者。

(九)公示及颁证

评审结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应级别职称证书。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

线下实体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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