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3 报送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赋予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深化“聚焦张江”,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浦东新区相关部门,研究制订了《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张江20条”),重点围绕强化创新策源功能、打造高端产业重要增长极、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三个方面,加快形成“科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着力塑造提升“七新”功能,助推张江科学城打造引领创新发展的国际一流科学城。

1、政策制定的考虑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张江科学城建设等重大战略。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增强科技创新核心功能,打造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特此制定该政策。

2、适用范围

(1)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实验室和创新平台等:鼓励落户张江科学城,支持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获得国家、市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3)年度研发费用保持高增长率的企业:予以资助。

(4)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主体:予以资助。

(5)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以及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导向的其他科技型企业:予以房租补贴,并支持人才引进落户。

(6)对引进项目落地、促进张江科学城高质量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咨询服务机构等:予以奖励。

(7)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重点领域的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8)开展特色孵化加速服务的创新创业载体:予以一定资助;入驻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予以一定房租补贴;在国家、上海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落户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和房租补贴,并支持人才引进落户。

(9)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获得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机构:予以奖励。

(10)用人单位引进聘用、自主培养创新人才:给予支持。

(11)获得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股权投资的企业:给予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张江科学城参与投资:给予支持。

(12)参与新建或改建凸显张江科学城特色的功能性平台,提供展览展示、科技文化交流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对项目建设费用、运营费用予以资助。

(13)参加境内外重要展览或会议,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论坛、赛事、培训等活动:给予支持。

3、张江科学城通过哪些举措进一步强化创新策源?

(1)强化创新策源功能。鼓励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实验室和创新平台等落户张江科学城,支持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支持积极承接重大项目。加大对获得国家、市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支持力度。

(3)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对年度研发费用保持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资助。

4、张江科学城通过哪些举措支持高端产业发展?

(1)集聚高端产业项目。支持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和产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在线新经济、人工智能场景实际应用。

(2)积极引导投资机构开展创业投资。支持企业获得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股权投资。鼓励设立张江重点产业基金,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张江科学城参与投资。

(3)鼓励树立行业标杆。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机构给予奖励。

(4)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效。支持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给予资助。

5、如何优化张江科学城创新创业生态?

(1)鼓励科技企业落户。对于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导向的其他科技型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并支持人才引进落户。

(2)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创新创业载体开展特色孵化加速服务给予一定资助。对入驻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给予一定房租补贴。对在国家、上海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落户给予一次性奖励和房租补贴,并支持人才引进落户。

(3)加快集聚高水平人才。支持引育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鼓励用人单位引进聘用、自主培养创新人才,在人才科研、个人生活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领域,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吸引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荐用人单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重点机构,享受相应人才落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人才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或3年;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紧缺特殊人才。

(4)综合服务:发挥各类创新主体在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支持社会力量承接张江科学城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务,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支持提供高品质国际人才社区、人才公寓、创业社区、公共租赁住房等多样化居住产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增强国际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在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品质提升、社会公共设施及服务、公共交通网络、城市数字化转型、节能低碳改造、绿色能源应用等方面,支持开展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和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相关稿件

1、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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