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项目申报大集合,看看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26 报送来源:上海国际人才网

浦东新区

关于发布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支持范围

专题一、民生科技示范类

研究目标:围绕与民生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成果在社区展示(推广)和应用(转化)。1、新科技技术、产品和成果,在广场、商场、社区活动中心等公众空间,集中展示、推广。2、应用先进技术和产品,促进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居民健康水平、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相关要求:与浦东区域内的科技企业技术合作,共同完成具有一定示范性、公众认可度较高、参与性较强的科技产品和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资助该项目涉及的展项设计、布展方式、展品购置、新技术运用等,不支持有关建筑物等的建设;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开放或免费使用,同时依托该项目的相关活动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专题二、科普专项

(一)科普活动类(展示类)

研究目标:围绕“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主题开展的科普活动或展览、展示,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活动须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线上活动需挂靠在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号单独设置活动入口,线下科普活动和专题科普展览展示等,应在广场、商场、公园、科普基地等公共空间开展,形成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特色品牌。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相关要求:1、线上科普活动平台注册用户不低于5万,与浦东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科普平台资源共享。2、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需开展一次相对集中的主题活动。3、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首发,线上推广不少于2次,项目应积极参加浦东科技节等科普活动。

(二)科普作品类(产品类)

研究目标:支持原创的科普作品(影视作品、文字作品等)、科普产品(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等)的研制和推广、利用新媒体技术研制开发的科普作品(短视频等)创制与推广。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相关要求:1、科普作品(影视作品、文字作品等)要有明确的科普主题,重点支持以“科普+科技”、“科普+民生”为主题的作品。影视作品总时长要达到2小时及以上;文字作品字数达到10万字及以上。2、科普产品(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等)要有明确科普主题,内容符合目标人群接受普及教育的特点。课程和课件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每个课件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科普展教具、科学实验包要含不少于5个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时长6至10分钟,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开展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10场。3、利用新媒体技术研制开发的短视频作品应当聚焦浦东重点产业中某一个领域,围绕该领域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视频内容与形式应当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征,公众易于接受。每个系列视频应不少于30个小视频,每个小视频时长应在60秒至90秒范围内。4、以上各类科普作品和产品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方案、课程和课件大纲等。须在浦东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须纳入浦东新区科普成果展示平台,项目应积极参加浦东科技节等重点科普活动。

(三)科普阵地建设类(提升类)

研究目标:对新建的科普设施项目或已建成的科普项目在建设、提升和改造方面给予资助,包括科普基地(场馆)、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创新屋、科普画廊等)、科研院所科普设施以及公众科普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等。

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相关要求:1、在本区域内完成具有一定示范性、公众认可度较高、参与性较强的科普阵地或科普基地建设,对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的阵地建设,将予以优先支持。2、资助该项目的展项设计、布展方式以及展品购置等,不支持有关建筑物等的建设。3、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同时依托该项目的相关活动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21年7月8日9:00,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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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专项2021年度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且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的,属于有效期内的小微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小微型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要求;入库企业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沪科规〔2018〕10号)的有关要求。

2、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8月2日;

材料审核时间:自2021年8月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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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2021年度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及条件

1、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要求。

2、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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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对象及条件

有意愿提供创新券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以向受理部门申请入驻创新券受理平台。

科技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或长三角区域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能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专业化服务。

3、具备相关创新服务能力和资质证明,注册1年以上,专业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无信用不良记录。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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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

2021年度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内容

本年度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经认定评审流程,对申报单位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较好成果的项目给予资助。支持范围如下:

01 支持重点题材精品力作

支持围绕庆祝建党百年、党史教育等重点题材,展现徐汇区红色文化特色、“海派之源”文化品牌,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市场价值的优质原创内容的创作和市场化推广。对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首演、首播、首发、首展并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舞台艺术、影视作品、网络视听、文学作品、动漫美术等领域的精品力作,根据作品对“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艺术水准和市场价值等情况予以资助。

02 支持文创产品融合转化

鼓励文旅企业结合优质文旅资源与实际市场需求,开发具有“海派之源”文旅元素的文创产品,进行文创产品的跨界创新、非遗转化,开展产品销售推广。对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上市销售的“海派之源”文创产品,根据产品对“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产品品质、经济效益等情况予以资助。

03 支持文旅特色品牌活动

支持各市场主体在徐汇区域内策划举办各类促进文商旅体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文旅消费、有特色、有品质的品牌文旅活动。对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开展的活动,根据活动对“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等情况对活动主办方予以资助。

04 支持文旅新场景打造

支持社会主体新建或改造文博场馆、实体书店、演艺空间、电竞场馆、特色酒店、多元文创空间等文旅新空间,支持建筑+、咖啡+、数字+、音乐+、艺术+、电影+等文化与旅游、科技、商业、体育等多种业态创新融合的文旅新场景,支持消费场景利用前沿科技、创新模式进行空间提升、品质提升、业态创新。对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建成并对外开放的文旅消费新场景、获评全市“家门口好去处”的文旅空间,根据空间对“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空间及业态品质、业态模式创新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予以资助。

05 支持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

支持各消费集聚区引进和培育国内外一流文旅消费活动项目,打造时尚产品首秀地、精品剧目首演地、艺术作品首展地、夜间消费集聚地。根据集聚区文旅消费空间集聚度,文旅消费活动的频次、特色和影响力,消费人群规模和消费量、消费环境等,对以文旅消费为特色的街区、园区、商业综合体等集聚区予以资助。

06 支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文旅公共服务空间,提供文旅公共服务;支持文化创意园区、楼宇、空间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文旅企业产业发展服务;支持版权服务领域专业服务平台提升能级、提供版权服务。根据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品质、活动次数、活动规模、参与人次、服务企业数等情况予以资助。

07 支持旅游产业优化升级

支持旅游企业依托区内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线路),对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已完成开发并进入正常销售渠道的旅游产品(线路)中,停留1个(含)以上徐汇旅游资源(包括景区点、接待点等)且年累计接待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的旅游企业,根据产品品质、接待人数、对“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等情况予以资助;支持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相关企业优化升级,对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通过等级评定机构评定获得3A及以上评级的旅游饭店、旅行社,根据所获评级情况予以资助。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本年度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徐汇区注册登记,从事文旅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企业、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申报单位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项目执行能力和资质,项目立项或实施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许可。

(二)限制条件

1、申报单位有所承担的区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或市级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予支持;

2、同一项目已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保障的,不再重复支持;

3、申报单位曾存在违反《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款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已获得其他财政同类支持又重复申报等行为,被取消申报资格的,不予支持;

4、申报单位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

申报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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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关于开展2021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支持范围及时间

1.项目范围:参见《2021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本轮资助年限:审核类项目均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评审类项目自申报通知发布日起,原则上建设期不超过两年。

注:审核类项目指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达到支持标准或市级配套补贴项目;评审类项目指申报时在建/待建,尚未完成建设的项目(申报指南中已列明)。

申报主体及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在本区且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独立法人主体,具有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

2.项目申报主体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申报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8月15日,过时提交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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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

关于开展2021年虹口区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在虹口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商务委认定,符合相关条件:

1.2021年通过验收的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2.2021年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

3.获得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且验收通过的项目;

4.2020、2021年度为支持推动区域新兴产业、“四新”经济发展,举办各类会议、论坛、展览等活动的企业。

支持标准

1.对通过验收的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拨付剩余支持资金。

2.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具有成长性、引领性的“四新示范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经认定,最高给予1:1的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对落户在虹口、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提升本区新兴产业、“四新”经济发展的会议展览和论坛活动,经认定,按照国际级别、国家级别及地方级别,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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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的通知

申报条件

1、持证人获培训及获证时均在申请资助单位就职;

2、获证日为2021年5月8日(含)之后。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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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宁区2021年度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

申报对象

1、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且与全国“双一流”高校或专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院所等建立长期人才培养项目合作;

2、长宁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且与本区事业单位以及区域企业等建立长期人才培养项目合作;

3、若同一项目合作双方均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提出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资助项目类别

1、定向培养。主要指高校、科研院所等,按照本区企事业单位在专业领域人才方面的具体需求,定向有针对性的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培养紧缺专业人才。

2、实习基地。主要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在读学生提供实习培训机会,学校根据实习情况制定、调整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后单位优先录用等合作育才项目。

3、科研合作。主要指本区有一定科研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通过研发人员柔性流动、科研力量合作攻关、科研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等活动,合作培养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

4、商业合作。主要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对其研究成果开展市场调研、商业开发、产品推广等活动,进行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并共享收益成果的项目。合作项目应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导向。

5、其他项目。主要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其他有利于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培养造就符合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的合作项目。

项目评审条件

1、符合区域人才发展导向。符合长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包括航空服务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人工智能产业、金融服务业、大健康产业等区域重点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紧缺人才的合作培养项目;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推广价值。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按照市场导向和人才发展规律积极创新区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复制推广价值;

3、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较好成效。项目运作实施以来,已在人才专业能力培养、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团队科研水平提升、紧缺人才培养输送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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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2021年闵行区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开始啦!

闵行区青年创业英才人选从全区创业领域优秀青年中遴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少于10%。

(三)所创办企业注册纳税在闵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在创业所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四)创业青年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五)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六)围绕闵行“南北联动,双核辐射”空间发展战略,聚焦南部先进制造业、北部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定位,吸纳符合下列条件的青年创业者:

1.面向“卡脖子”重点领域和技术前沿,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领域研究,推进实现引领原创成果的重大技术和应用突破的优秀青年。

2.在高端装备(航天航空、海洋船舶、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5G、工业互联网、传感控制、智能终端等)、生物医药(生物制剂、医疗器械等)、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软硬件、无人系统等)等产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

3.在国际商贸(商品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电子商务、现代商业等)、科技服务(产业园区、创新基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机构)、文化创意(创意设计、网络信息、传媒娱乐、文化装备、文化艺术等)、现代金融(基金管理机构、贸易融资平台等)等四大重点产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

 4.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生活型服务业发展品质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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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

2021年松江区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补贴申报通知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范围

1.发行企业:已在本年度成功发行“双创债”;

2.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行“双创债”且在松有分支机构。

申报时间:6月25日9:00-8月10日17:00(以系统时间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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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补贴申报的通知

申报奖励补贴的范围

1、在孵企业房租补贴,必须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以《在孵协议》、《租赁协议》为依据;

2、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毕业企业必须注册在奉贤区域内,每毕业一家给予孵化器运营主体5万元奖励。

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

申报奖励补贴要求

1、申请奖励补贴需填写《奉贤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表》(附件一),每申请一项均需填写《奉贤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表》;

2、提供认定备案的有关文件材料;

3、涉及房租、毕业企业的补贴申请,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协议、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清单、汇总表(房租补贴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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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以上内容经小编综合整理(以申报时间先后排序),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官方发布及受理窗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