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 | 创业扶持政策之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篇
创业有多难?提起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创业者都有说不完的话,启动资金不够?初期公司入不敷出?稍有起色却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其中,创业初期过大的支出和花销,高昂的用人成本,令很多创业者望而却步,为支持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公司可按人数申领补贴啦!赶紧来看看!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区级)
申请对象有哪些?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区新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
申请条件是什么?
(1)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2)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稳定就业6 个月以上的,根据吸纳人数按月给予创业组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1)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月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
(2)每个创业组织每月申请补贴人数以 8 人为限;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创业组织注册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各街道(镇)咨询电话如下:
还等什么呢?
符合条件的,
快快行动起来吧~
——特别提示——
该政策全程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且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请认准指定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