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疫情突发,有的员工染病或被隔离,有的员工不能及时赶来上班,有的公司账上的钱不够发工资,有的公司延迟复工只能居家办公……企业在疫情之下复工,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管理好劳动关系?
活动时间
3月24日(周二)14:00-15:00
主办单位
张江HR俱乐部
上海张江慧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Vπ张江创新学院
协办单位
培匠教育名匠堂
课程大纲
一、工时简介
二、新假期和延迟复工对工时和工资的影响
1、春节延长的假期对工时和工资的影响
关注:1月31日和2月1日上班的员工,如何支付工资?
2、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对工时的影响
关注:政府通知的复工时间前,已经复工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未复工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企业已经复工,员工未来上班,如何处理?
3、疫情下其它形式办公,需注意的问题
关注:灵活办公、居家办公、远程办公、错峰出行等,如何发放工资?有没有员工的看护假?
4、因疫情生产受到影响,若缩短员工的工作时间或停工停产
关注:在此情况下能否减薪?工资如何发放?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吗?企业可以减员或裁员吗?
三、疫情期间企业的防疫防控与劳动关系
1、四类受保护的特殊劳动者
2、政府隔离人员与其他受阻员工
关注:因交通未畅通、居委会不让出门等原因未能及时赶来复工,可否作为被政府隔离处理?
3、疫情期间,与员工其它假期部分重叠
关注:疫情期间与员工已经请休的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生育假)等假期重叠,如何处理?
4、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的工伤问题
5、企业在疫情期间的防控义务
关注:企业因有人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单位就要被处罚吗?
6、疫情期间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
关注:企业可安排员工前往重点疫情区域工作吗?员工不服从企业的疫情管理制度,可以对员工处理处分吗?疫情期间,企业通知员工复工,员工不来,可以以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原先已经通知录用的,现公司取消录用合法吗?
讲师简介
胡泉 律师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专家仲裁员
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 专家团成员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 理事
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保障学会法律顾问团 成员
东方电视台《陈蓉博客》劳动合同法节目专家嘉宾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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