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区关于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长府〔2016〕5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区域内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创新团队建设,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现决定开展长宁区新一轮创新团队(2018-2020年)选拔组建工作。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申报对象
长宁行政区划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的团队均可申报。每家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团队参与选拔。
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应同时符合下列研究项目、团队带头人、团队成员以及团队所在单位等四个方面条件。
01
团队研究项目
团队所承担的研究项目应符合长宁重点产业发展导向或重点社会事业发展要求;
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和先进地位;
重点推荐承担本领域关键性技术研发、战略性产品开发、瓶颈难点问题攻关、空白领域填补等项目;
承担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重点项目的团队优先;
项目结束周期应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
02
团队带头人
每个团队应明确一名团队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一流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公认度;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曾获得市级以上专业领域奖项或人才类荣誉称号,或者近5年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创新项目、重点课题,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新成果奖励的优先。
03
团队成员
团队成员应具有长期合作基础和较强的稳定性,年龄结构合理,一般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
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占一定比例;
核心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且均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
04
团队所在单位
综合实力较强,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需的人才和技术设备;
可以为团队开展研究提供明确的保障措施和稳定的资金支持;
创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工作条件。
重点鼓励以下两类创新团队:
鼓励由外籍专家担任团队带头人或者团队成员中吸纳一定比例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组建创新团队。
鼓励各单位以柔性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本行业领域中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共同组建创新团队。
注:往届长宁区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一般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激励扶持
1
资金资助
对选拔认定为区创新团队的,给予24万元资助;对选拔认定为后备创新团队的,给予6万元资助,资助资金分三年拨付。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团队成员津贴、人才引进、学习培训、申报项目、出版专著、发明专利、展示成果等。
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上级主管部门(系统)或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资金匹配。
2
优先推荐
研究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以及区级科技项目扶持或产业政策支持。
团队带头人及核心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以及区级人才培养工程及人才类荣誉奖项。
3
安居保障
团队带头人符合长宁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20-50万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符合长宁区人才安居工程申请条件的,可优先申请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人才公寓优先配租等政策。
4
服务便利
创新团队带头人可享受长宁区“虹桥人才荟”高层次人才服务同等待遇,享受教育医疗、家政服务、学习培训等当面便利。创新团队可享受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等方面政策的精准指导。
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长宁区创新团队选拔组建申报表》(可点击链接http://rsj.changning.sh.cn/art/2018/6/6/art_6961_467783.html至http://rsj.changning.sh.cn/下载)报各申报平台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各申报团队参加评审答辩,并进一步提供相关申报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