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贸易)签证(2018年12月发布)
政策原文
扶持力度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提交材料
受理服务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A006)
- 欢迎您来本窗口办理M(贸易)签证申请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 一、办事的条件:
- 应邀来华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外国人。
- 二、办事的手续:
-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需用目前最新持用护照登记);
-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 (1)单位邀请的,须提交单位申请公函(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备案的单位应交验单位营业执照(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关登记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备案的单位免交)交验接待单位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时,若接待单位不变,可免提交)。;
- (2)个人邀请的,须提交邀请人签名的证明函件、本市常住户籍证明(或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时,若邀请人不变,可免提交)。
- 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周一至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仅受理证件)
- 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 地址及受理时间 详见《各区办理外国人证件接待地址及时间》
- 四、办结时限:
- 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五、收费标准:
-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 六、咨询电话:28951900
- 七、监督电话:68547109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二○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