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局:
为推进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中第一条“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缩短审批时限。”的政策措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指导下,制定了相关认定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