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资源税法、消费税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将在年内完成起草工作。怎么样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如何改革完善征税模式?一起来看看吧!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

2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刘昆指出,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变化,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
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
将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再适当的增加专项扣除的项目
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合理。
亮点1:将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提高起征点
工资薪金的所得有一个起征点,在税收的术语上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现在是每月3500元,超过3500元以上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安排进行征税。
怎么样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对此,史耀斌表示,财政部将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
并且提出——
一个提高起征点的建议
一个政策性的建议
亮点2:把劳动性所得合并起来确定新的起征点
史耀斌透露,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
具体而言
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把它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
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为改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的税收模式以后,这些综合性征税的项目会按年汇总来进行综合征税。
亮点3:增加新的税前扣除项目

目前,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还有一些扣除的安排,比如——
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比如说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等
这些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财政部会根据实际情况,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还将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
拓展阅读
个税究竟是如何计算的?
小编为你整理了目前常用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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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工资、薪金所得

本表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0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本表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03 劳务报酬所得

本表为务报酬所得适用。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04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
■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05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06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07 其他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