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3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5〕222号)以及《关于印发〈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体系(2015—2017年)〉的通知》(沪创办〔2015〕1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区的评优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和工作者(第二届)选拔培养活动。
二、活动意义
配合第二轮创业型城区创建,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业文化,黄浦区人社局启动第二届创业带头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和工作者选拔培养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1月
四、活动安排
广泛宣传→海选推荐→网上投票→评估面试→宣传培养
(一)8月:广泛宣传动员
1、召开评估推进会,发放评选方案。
2、制作宣传海报。
3、制作宣传短片,回顾第一届带头人和历届参与新秀评选的选手。
(二)9月10日:根据选拔培养办法汇总、收集创业带头人材料,完成推荐材料收集。
(三)9月10日:开通网上投票
(四)9月20日:完成推荐材料筛选,形成面试走访名单。
(五)10月上旬:组成评估小组,通过面试和走访创业者评估打分。
(六)10月30日:根据评估打分和网上投票形成入围名单。
(七)11月份:总结。
五、参选范围
(一)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10名):在本区注册成立5年以内、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的创业组织(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劳动年龄段)均可参加。
(二)黄浦区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工作者:
1、黄浦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3家):注册地在黄浦区、为黄浦区提供服务并经认定的创业见习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园区和其他社会创业中介服务机构,且提供创业服务时间一年以上。
2、黄浦区优秀创业服务工作者(5名):受聘的创业指导专家、创业导师;及上述服务机构中的具体创业服务人员,受聘并在黄浦区从事创业服务工作一年以上。
六、参选条件
(一)黄浦区创业带头人
1、参选者须为创业组织负责人或创始人,所创办创业组织注册及经营地在黄浦区。
2、参选者所创办创业组织注册成立在5年以内(注册时间在2012年6月1日后),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板块的新兴创业:
文化创意板块:注重传统文化传承,具有文化创意特色创业定位的创业者。
国际化板块:海归创业、国际化运营、产品进军国际市场等带有国际印记的创业者。
健康环保板块:环保等大健康、大环保角度的创业者;健康生活引领,低碳、节能、共享。
技能型板块:匠心技能领域创业的青年创业者。
新消费互联网+板块:通过互联网、科技等新技术创新改善消费服务,催生市场新消费新需求。
3、参选者从事经营活动证照齐全,依法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4、参选者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
5、参选者能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及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黄浦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和优秀创业服务工作者
1、对黄浦创新创业、创业孵化工作方面具有成效和一定影响力的创业服务机构或创业服务工作者。
2、服务机构重点考察孵化场地、服务成果、专业技术、创业导师、其他特色服务等专业服务开展情况,品牌输出情况,以及企业培育情况等;
3、创业服务工作者主要考察对黄浦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指导情况、服务成效,以及创业就业培育案例等;
七、选拔办法
本次活动将采取组织推荐为主,也可个人自荐。
(一)申报材料
1、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和工作者推荐申请表
2、简要创业事迹介绍,包括自主创业的主要经历和事迹,经营管理创业组织的成功做法和感受等。
3、创业组织、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4、创业工作者导师专家聘书、机构委派书等。
(二)初选提名
由黄浦区创业型城区成员单位组成评审小组,依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和相关情况核实。
(三)投票推荐
本次选拔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投票,结合专家评审组的打分评选出10名“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3家“黄浦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5名“黄浦区优秀创业服务工作者”。专家评审组由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创业指导专家、成功企业家、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记者等担任。
(四)人员公示
对推荐产生的“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创服机构工作和工作者”人选进行公示。
(五)黄浦创业伯乐奖
对于产生的“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推荐单位或个人颁发“黄浦创业伯乐奖”。
八、总结宣传
本次活动选拔产生的“黄浦区优秀创业带头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和工作者”,推荐进入上海市创业新秀评选,颁发证书,并对创业事迹进行宣传。同时,给予黄浦区创业政策扶持和培养经费支持。对推荐单位和个人颁发“黄浦创业伯乐奖”证书。
九、经费保障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选拔的优秀创业带头人给予每人8000元的培养补贴;对优秀创业服务工作者给予每人2000元的培养补贴。对本次活动的选拔、宣传给予经费支持。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巍巍 马福强
联系电话:33134800-20421 63137030
电子邮箱:huangpucy@163.con
联系地址:中山南路1569号5楼501室
上海黄浦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