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关于2017年闵行区企业申报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8 报送来源: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15〕78号)和《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闵府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本区企业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计划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2017年度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金额一万元及以上的本区注册、本区纳税的各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可申请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自行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二)申报条件

1、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培训体系,能够根据企业职工培训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职工培训计划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职工培训计划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企业内部公示。

二、申报方法、时间

(一)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平台申报培训计划(如遇操作问题可向企业所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附联系方式)。

(二)申报时间  

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  

附:联系方式

华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平乐路25号)

联系人:王  伟       电话:52260208

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合川路2885号B楼)

联系人:孙颖沁       电话:64061013

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沪松公路577号)

联系人:程福兴       电话:54863190

梅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莘朱路1925号)

联系人:金春维       电话:64556099

莘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莘西南路158号)

联系人:李黛红       电话:34709917

颛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联农路297号)

联系人:吴伯君       电话:64894390

马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马桥镇西街19号)

联系人:朱  君       电话:64092721

吴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宝秀路555号)

联系人:吴亦鹏       电话:54600041

浦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浦瑞路326号)

联系人:陈  燕       电话:34302544

江川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鹤庆路398号)

联系人:沈文杰       电话:64306409

新虹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申滨路777)

联系人:钱丽芳       电话:34666931

古美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古龙路1139号)

联系人:马伟华       电话:52217513

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春光路710号)

联系人:余  艳       电话:51511960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闵行区财政局

闵行区教育局

闵行区总工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