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4 报送来源: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普人社规范[2017]3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由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在普陀区内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2日截止。

三、奖励标准

对区级税收在100万(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3万至20万,具体如下:

1、上年度区级税收在100万(含)至20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管理团队3万元;

2、上年度区级税收在200万(含)至50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管理团队6万元;

3、上年度区级税收在500万(含)至150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管理团队10万元;

4、上年度区级税收在1500万(含)至300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管理团队15万元;

5、上年度区级税收在3000万(含)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管理团队20万元。

四、 申报及奖励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4)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纳税情况说明等。

2、区科委负责对申请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的由区科委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并经区政府审签同意后,对受奖企业管理团队实施奖励。

五、奖励对象

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和直接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工作人员的奖励。

六、材料受理与业务咨询

1、材料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2:00-4:15)

材料受理地点:

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一楼A13科委窗口

联系人:殷晓静    22234513

2、业务咨询:

普陀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李海东、王继平 52564588-3334、3375 

附件: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报表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