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 报送来源: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长宁区卫生科技事业发展,鼓励原始创新和探索型研究,推进医学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促进区域医疗卫生科学和技术的进步,现组织申报2017年度长宁区科委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并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长宁区卫生计生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等。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金额

(一)重点项目

以常见和重大疾病防治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研究项目为主,必须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重点支持转化医学研究,鼓励多学科联合,并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前景的研究项目。每个项目预算资助10万元,研究周期三年。

项目招标数量为5项。

(二)一般项目

以临床、中医、护理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和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为主,重点支持在研究周期内能够解决一定问题,且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项目;每个项目预算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三年,或资助3万元,研究周期二年。申报者可自由选择研究周期。

项目招标数量为30项。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所有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有负责科研课题的经历,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二)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长宁区科委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计生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题,不得重复向区科委申请经费;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申报。

(三)三年期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二年期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四)本次所有申报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五)本次中标项目所在单位均需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

四、申报程序

本次招标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见《2017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各投标单位申报名额》(附件1)。课题申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2日。

1、项目申请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从区科委网站下载《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附件2)。

2、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遴选、择优推荐,并填写《2017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3、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项目区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2017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宁路599号1215室。项目申报书及单位汇总表电子版请发医管科邮箱(ygk22051215@126.com)。

六、联系方式

1、长宁区科委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妍俪  电话:52388272

2、长宁区卫生计生委医管科

联系人:柏  楠  电话:22051263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各投标单位申报名额

2、《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

3、《2017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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