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青浦区民用航空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集聚发动机维修、航空附件制造、航空服务培训、通用航空、专业租赁和融资租赁等关联产业,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93 号),区经委拟启动2017年第二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符合《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所列要求;
2、申报内容:开办扶持、用房补贴、营业额首次突破奖励、商照飞行员补贴、航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
3、申报方式:项目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 )注册账号并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申报单位所在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并网上同意申报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330室。
4、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逾期不受理。
5、材料要求:严格参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玮,顾冬平 联系电话:59728869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