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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5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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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张江高新管委〔2017〕89号

关于印发《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

为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加大吸引外籍人才力度,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依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6〕19号)中关于深化“双自联动”建设国际人才试验区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中提出的“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缩短审批时限”的政策措施。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

       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加大吸引外籍人才力度,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张江示范区”)建设国际人才试验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中提出的“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缩短审批时限”的政策措施。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标准

张江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是指张江示范区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推荐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1. 诺贝尔奖(科技类)、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拉福德奖、图灵奖、普里茨克建筑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

2. 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中央“高层次人才计划”、“外专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5.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引进杰出技术人才计划”入选者;

6. 人社部“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项目”、“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

7. 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项目”、“海外名师引进计划”入选者;

8. 上海市“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9.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上海金才工程的入选者;

10. 上海市“荣誉市民”、“白玉兰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奖项获得者;

11. 张江示范区“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

(二)外籍知名专家、学者

1.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2.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

3. 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4. 担任主要发达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才;

5. 英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近5年入选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权威性高校排名榜单发布的年度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现职正、副教授,及以上榜单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第201名至第500名高校的现职正教授;

6. 美国科技信息所(I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 ESI)、英国《自然》杂志(Nature)等权威性科研机构排名榜单近三年发布的前200名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组织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专业资格以上人才;

7. 在著名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或知名学术协会(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美国数学学会、欧洲核子研究组织等)中担任重要职务(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的人才;

8. 张江示范区内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任职的负责人(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人才);

9. 张江示范区内的国家、本市或张江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整体项目主持人。

(三)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

1. 在美国《财富》、《福布斯》杂志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任总监及以上职务的人才;

2. 张江示范区内“四新”经济创新基地的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等的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人才;

3. 在张江示范区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或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重点领域人才实训基地任职的首席专家、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人才;

4. 在张江示范区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等单位直接投资,连续两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累计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合计100万美元以上者及所投资单位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总监及以上)和高级管理人才(副总经理及以上);

5. 在张江示范区科技领域创业,创业企业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投资,且获得投资额达200万美元以上的创业企业主要创始人(每家企业不超过2名);

6. 在张江示范区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企业实际投资累计不低于5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创始人;

7. 在张江示范区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8. 其他在张江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现代服务业领域、重大关键工程技术应用和推广领域、管理科学领域、国内外技术标准领域有特殊贡献,经张江示范区管委会推荐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流程

(一)单位推荐。张江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由张江示范区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出具申请公函、单位承诺书、个人承诺书(见附件1),并填写《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见附件2),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用人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并加盖公章;持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及证明其属于外籍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材料,报分园管理机构初审(见附件3)。

(二)分园初审。经分园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分园管理机构初审时需确认推荐单位的注册地在张江示范区之内,需对推荐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形式审核,必要时需实际走访或约谈推荐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推荐报送。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对经分园管理机构初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通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申请人进行背景审核后,将有关意见反馈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由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函》(见附件4),报送至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并将《关于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函》抄送外籍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对不合规的要求分园管理机构复核后再报。

(四)办理永居。对于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由其本人或所在单位被委托人携带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或张江示范区出入境办证服务点(见附件5),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永久居留(查询网站:http://crj.police.sh.cn,咨询电话:021-28951900)。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

(二)单位承诺书。

(三)个人承诺书。

(四)填写完整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五)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本人就业证,原国籍是中国人的还需提供原中国护照复印件。

(六)申请人重要事迹和主要贡献(加盖单位公章)。

(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证明其属于外籍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 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奖励奖项获得者须提交奖项获奖证书;

——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者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或含入选者的证明文件(发文名单);

——上海市全市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提交相关认定证明;

——张江示范区“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相关认定证明;

2. 外籍知名专家、学者: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提交证书或证明;

——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等提交证书、聘书或证明;

——世界知名高校的现职正、副教授提交任职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包括职位、职称,加盖公章);

——教育学历方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

——在华工作年限方面:在华期间纳税证明或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等可证明在华工作年限的材料;

——相关工作经验方面:曾任职工作单位的合同或工作证明(含职位、职称、职务、工作年限等信息),任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依据(如QS榜单内高校任职的需附QS高校排名榜单);

——近三年前200名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组织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提交任职证明(包括职位、职称,加盖公章);

——在著名国际组织或知名学术协会中担任领导或重要职务的人才提交任职证明(包括职位、职称,加盖公章);

——张江示范区区域内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任职的负责人提交个人任职证明(包括职位、职称,加盖公章),还须提交任职单位的认定材料;

——张江示范区内的国家、本市或张江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整体项目主持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 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

——在美国《财富》、《福布斯》杂志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任总监及以上职务的人才提交个人任职证明(包括职位、职称,加盖公章),还须提交任职企业入选500强的证明材料;

——张江示范区重点培育的“十百千工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提交个人任职证明(包括职位、职称,加盖公章),还须提交任职单位的认定材料;

——在张江示范区高新技术领域直接投资,连续两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累计投资合计100万美元(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以上者须提交投资证明材料(包括所投资公司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入账单、投资证明书等);

——在张江示范区科技领域创业,创业企业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投资,且获得投资额达200万美元以上的创业企业主要创始人应为经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交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出具的投资证明材料;

——在张江示范区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企业实际投资累计不低于5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创始人;

——在张江示范区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获得投资方面:投资协议及入账凭证;

——企业营收方面: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纳税增长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投资其它企业方面:投资协议及出资证明;

——技术领先性方面: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国际认可的专业技术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

每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

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36号201室)

咨询电话:68796673;68796667

查询网站:张江示范区人才网(http://www.zjsfq-rc.sh.cn)

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申报材料1、2、3请到张江示范区人才网(http://www.zjsfq-rc.sh.cn)“办事指南”中下载。

申请材料原则上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六、装订要求

(一)以单位为主体装订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材料时无需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原件将在尽职调查环节予以审核。

(二)装订每本申报材料册时,需按申报材料目录、登记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的顺序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

(三)申报材料一式4份以纸质形式报送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zhaozhenwu663682@163.com、qianh@stcsm.gov.cn,压缩文件以“企业名称—申请人”命名。

1. 关于为XXX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推荐函》的申请

2.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3.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外籍人才受理工作服务点

4. 关于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XXX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函

5.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入境办证服务点

附件1

关于为XXX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推荐函》的申请

(参考样式)

上海市张江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姓名xxx(中文姓名/译名:xxx),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何时何学校毕业,获何学历学位。

来华(张江示范区)前工作简历,在某国某单位任何职。何时获何机构授予的何种奖项。何时来华(张江示范区),来华(张江示范区)后工作简历。何时来我单位工作任何职(或何时来张江示范区创办何单位任何职)。

经我单位根据《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进行预认定,认为其符合相关标准,现申请为其进行正式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况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

特此申请。

附:单位承诺书、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书(参考样式)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单位就为xxx申请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职能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该外籍高层次人才符合职能部门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已对聘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过其工作履历及相关背景;

(五)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本单位愿意被取消申请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单位将被列入办理“黑名单”,不再予以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


个人承诺书(参考样式)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人xxx,于xx年获得xx学历(学位)。现在xxxx(单位)工作,担任xx(职务),申请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

本人承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均是真实的。

本人承诺身体健康,在本国及境外无犯罪记录,将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意取消申请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资格,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须本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Zhangjiang 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Foreign High-Level Talents Registration by Qualification

(Recommended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y in China)

中文姓名

Name(CN)

英文姓名

Name(EN)

照片

(两寸证件照)

Photo

(35mm x 53mm)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性别

Gender

国籍

Nationality

证件类型

Type of ID

证件号码

ID Number

国内单位

Employer in China

职务/职称

Position

家庭主要成员

Family Members

(配偶、子女)

(Spouse, Children)

关系

Relationship

姓名

Name

年龄

Age

国籍

Nationality

工作单位及职务

Employer & Position

国内住址

Add. in China

邮政编码

Postal code

国内电话

Phone Number

国内手机

Cell Phone Number

国外单位

Former Employer

国外职务

Position

国外住址

Add. in Home Country

国外电话

Phone Number

国外手机

Cell Phone Number

电子邮箱

E-mail

教育经历

Educational Experience

(从本科填起)

(Start from Bachelor Degree)

学位

Degree

时间

Time

国家

Country

院校

University

专业

Major

工作经历

Work Experience

职务

Position

时间

Time

国家

Country

单位

Employer

个人专长及

代表性成果

Field of Specialty and Achievements

本人经对照“张江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符合以下条款(需列明):

I have read the Criteria on Recognition of Foreign High-level Talents of Zhangjiang Demonstration Zone, and acknowledge to meet the following terms (to be specified):

本人签名(Signature of applicant): 日期(Date):

所在单位证明(由用人单位填写)

Employment Certificate (to be filled in by Employer)

单位名称

Employer

组织机构代码

Organization code

法人代表姓名

Legal representative

注册地址

Registered address

所在园区

Park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分园

Zhangjiang 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________Park

(如在子园区的请填写子园名称 Please specify in case of sub-park ____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

Person in charge

经办人手机

Cell phone number

经办人邮箱

E-mail

经办人电话

Telephone number

所在单位证明

Employment Certificate

兹证明外籍高层次人才 是我单位员工,经对照张江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认定其符合标准,且材料属实,特此证明。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is employed by the company. To the best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 of the company, we acknowledge the said person meets the Criteria on Recognition of Foreign High-Level Talents of Zhangjiang Demonstration Zone, and we affirm the documents are valid.

经办人签名Signature:

(单位公章)Official Stamp

年 月 日

YY MM DD

分园管理机构审核(由分园管理机构填写)

Approval of Park Administration (to be filled in by the Administration)

经办人姓名

Person in charge

经办人手机

Cell phone number

经办人邮箱

E-mail

经办人电话

Telephone

分园意见

Comment of

Park Administration

(分园管理机构公章) (Official Stamp)

年 月 日

YY MM DD

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审核

Approval of Shanghai Zhangjiang High-Tech District Management Committee

市张江高新区

管委会意见

Comment of Shanghai Zhangjiang Hi-Tech District Management Committee

(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公章)(Official Stamp)

年 月 日

YY MM DD

说明

Notes

需提交的材料还包括Other Documents Required:

1、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需核验原件)Copy of Valid passport of the applicant (original ID should be checked in person);

2、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Copy of Valid Alien Employment Permit of the applicant (original Alien Employment Permit should be checked in person);

3、证明符合张江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材料Relevant documents indicating the applicant is qualified in line with the Criteria on Recognition of Foreign High-Level Talents of Zhangjiang Demonstration Zone;

4、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Other documents necessary。

(本表正反面打印This form is printed in duplex)

附件3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外籍人才受理工作服务点

分园

管理

机构

服务

部门

服务

地点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邮箱

受理

时间

核心园

张江管委会科技创新处

张东路1158号3号楼张江行政服务中心

齐小林

33833023

qixl@zjpark.com

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金桥园

综合协调处

新金桥路27号14号楼

郭奇峰

68800000-473

zhc_gqf@126.com

工作日

9:00-11:00

13:30-17:00

漕河泾园

上海临港漕河泾人才有限公司

宜山路900号A座307室

金 天

54231020

Jintian@caohejinghr.com

工作日

9:00-11:00

13:00-16:30

闸北园

静安区科委

共和新路912号803室

秦兴春

56205029

keweiqin2011@163.com

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嘉定园

嘉定科委园区管理科

博乐南路11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A212室

顾海峰

69989429

YQ69989429@163.com

工作日

8:30-17:00

青浦园

企业服务部

华浦路500号

高 蕴

59866026

gaoyun@shzjqp.com

工作日

8:30-16:30

杨浦园

杨浦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大学路243号8楼

谭 铭

55062055

13918196048@163.com

工作日

9:00-16:00

徐汇园

徐汇区科委园区办

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613室

宋 伟

64698264

songwei@xh.sh.cn

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长宁园

长宁园管委会办公室

安西路35号203

周开悦

52388342

zhouky@vip.changning.sh.cn

工作日

9:00-17:00

虹口园

虹口区科委园区科

飞虹路380弄2号楼111室

马彦欣

25015319

57018343@qq.com

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松江园

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

莘砖公路518号3号楼203室

姚 颖

38298142

yaoyin@shlingang.com

工作日

9:00-16:30

闵行园

闵行区科委高新区服务科

莘西路376号304室

马晓军

64986336

maxiaoj@shmh.gov.cn

工作日

9:00-17:00

普陀园

普陀园管委办

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10室

张家骥

52564588-1318

Zhangjj@shpt.gov.cn

工作日

8:30-17:30

陆家嘴园

陆家嘴人才金港

东建路225号

徐德洁

38475567

dingjie@ljzob.org

工作日

9:00-17:00

临港园

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B区210室

王 伟

68287140

68283218

weiwang@lgxc.gov.cn

工作日

9:30-16:00

奉贤园

奉贤科委行政审批科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行政服务中心A313窗口

王 俊

67137580

20473639@qq.com

工作日

8:30-11:00

13:00-17:00

金山园

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科

金一东路11号402室

孙朋丽

57945144

260300002@qq.com

工作日

9:00-11:00

13:00-17:00

崇明园

崇明区科委知识产权科

翠竹路1501号332室

袁佳欢

69695910

yjh3952@163.com

工作日

9:00-11:00

13:30-16:30

宝山园

科技管理科

淞宝路50号1号楼302室

洪燕华

56169978

bskjfw@163.com

工作日

9:00-11:00

13:30-17:00

世博园

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世博村路231号

陆 毅

68588113

luy@shibo.gov.cn

因服务中心正在装修,预计今年5月以后方可使用,受理时间待定。

黄浦园

产业发展科

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茆正冰

63846699-259;

63275888

maozhengbing31@163.com

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静安园

静安区科委

共和新路912号803室

朱爱华

56205033

zhuaihua1988@126.com

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附件4

关于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XXX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函(参考样式)

公安部:

为进一步做好对我国有突出贡献外籍人士的工作,鼓励他们继续积极参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为他们在华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我委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XXX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其具体情况如下:

XXX(英文姓名,XX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国籍,护照号码:XXXXXX。现任注册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XX园的XXX公司XXX职务,曾分别于XXXX年和XXXX年荣获“上海市XXXX奖”和“上海市XXXX奖”。

经审核,外籍高层次人才XXX,能遵守我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为上海市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以上推荐,请予审批。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5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入境办证服务点


单位

地址(电话)

窗口受理时间

通行证

自助受理时间

电子港澳通行证

自助受理时间

出入境

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8951900)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周一至周六

9:00~16:00

16:00~17:00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浦 东

张东路1158号3号楼2楼(22047600)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长 宁

古北路788号

(2303983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金钟路999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黄 浦

蒙自路701号

(23036245)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徐 汇

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3037229)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日

0:00~24:00

静 安

汉中路188号2楼

(22040892)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普 陀

大渡河路1913号

(22049525)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虹 口

大连路839弄2号楼三楼

(23032526)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杨 浦

淞沪路605号

(22170246)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闵 行

申北路3号

(24063900、24062615)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宝 山

宝杨路628号

(28950085)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嘉 定

永盛路1190号金钛怡和大厦底楼东

(60765289、6076529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松 江

乐都西路867号

(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57825713)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周六 8:30~16:3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周六

8:30~16:30

金 山

蒙山北路585号

(67965588)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青 浦

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6971419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周六

8:30~11:30

13:30~16:30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0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周六

8:30~11:30

13:30~16:30

奉 贤

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

1号B4楼

(33611829)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崇 明

鳌山路633号

(59627016)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周一至周五

9:00~15:30

周一至周六

8: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