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为进一步做好区内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市科委《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2017﹞3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和纳税在虹口的独立法人单位,并经认定的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时限

(一)网上填报时间:3月31日9:00至4月28日16:30,请提前完成在线提交。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元-6000万元,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4、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1亿元-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6000万元-10亿元,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拥有研发机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四、资助方式

1、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市级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级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区级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匹配资助;

2、实施期不超过2年,实施期结束后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资金补助;

3、资金用于补贴与创新能力提升有关的研发投入。

五、其他事项

(一)在线填报系统网址:http://czkj.shic.gov.cn/czkjtr/

(二)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新霞

电话:25015326   18917315136

地址:飞虹路380号科委112室(科技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