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委《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科委开始正式受理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浦东新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元-6000万元,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4)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1亿元-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6000万元-10亿元,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拥有研发机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3、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采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支持方式
1、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
2、实施期不超过2年,实施期结束后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资金补助;
3、资金用于补贴与创新能力提升有关的研发投入;
4、各区政府按照1:1 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项目实施周期内,立项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诉求,依申请获得创业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信息及平台服务。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企业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申报企业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电子文本提交:
申请企业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9:00至2017年4月28日 16:30
2、书面材料提交
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企业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
五、填报并上传材料
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需上传原件);
4、财务及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5、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必须提供);
6、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7、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8、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七、提交书面材料
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2017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上一个月企业缴税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5、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6、财务及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7、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必须提供);
8、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9、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装订要求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一种的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承担人相应责任的权利。
九、评审方式
科技小巨人工程评审采取会议答辩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负责人应以PPT方式介绍企业情况,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
十、专题联系人
1、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2、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3、浦东新区科经委科管处,电话: 68540307
十一、书面资料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送地址:浦东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二楼54号窗口
上班时间:工作日 09:00 ~ 11:30 13:30 ~ 16:30
联系电话: 68542222-8825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