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府〔2016〕220号
关于印发《祝桥镇关于“十三五”期间推进
林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祝桥镇关于“十三五”期间推进林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
祝桥镇关于“十三五”期间推进林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处理林地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祝桥镇“十三五”期间林地建设目标任务,按照新区下达的相关要求,结合祝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服务林业为导向,以改善环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凝心聚力,共建共享,进一步推动祝桥林业现代化建设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镇森林面积增加9505亩,总面积达30667亩,森林覆盖率达13.28%。其中:2016年完成新增林地建设181亩,2017年完成1164亩,2018年完成2560亩,2019年完成2800亩,2020年完成2800亩。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统筹考虑区域生态环境,积极谋划林业建设任务,既要立足实际,又要着眼长远,在推进中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找准薄弱环节、薄弱地区的解决思路,加大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做好市级林带、区级林带建设,完成镇、村道路的通道林、河道林建设。
(三)坚持绿色发展,科学造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引领与创新发展并举,坚持科学造林与长效护林并重,进一步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祝桥镇“十三五”期间林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如下:
组 长:吴伟中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范 英 经济发展(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勇华 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张吉新 计划财务办公室副主任
於 云 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六级职员)
琚泽春 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孙韶华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丽 祝桥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殷 勇 盐仓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代小松 东海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张 毅 施湾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张振平 江镇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龚林祥 经济发展(农业发展)办公室副调研员
周 刚 土地所所长
杜福弟 农业服务中心祝桥站站长
周荣良 资产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范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林祥同志、於云同志兼任。
五、职责分工
(一)经济发展(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排摸镇域内林地情况,拟定每年的造林计划并负责林地建设的实施工作。
(二)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负责调整可实施造林的土地指标,落实林地面积。
(三)计划财务办公室:负责林地建设相关资金的投入保障。
(四)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会同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拆除可造林地块的违章建筑。
(五)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林地建设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六)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供镇集体管辖的可造林地块基础信息。
(七)各社区:负责所属区域内相关林地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各相关村:配合做好造林土地的供应。
(九)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十三五”期间林地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建设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全镇范围内的林地建设工作。
(三)落实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林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大宏观指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为激发林地建设工作活力提供有力保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